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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政办〔2015〕101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化隆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10月2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相关单位:

县安监局制定的《化隆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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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15日全国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天津“8.12”事故教训,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这次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重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生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生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化隆县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安委会主任高雪明同志任组长,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由丁玉荣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对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部署安排,并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导检查事宜

三、检查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底)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层层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各乡镇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1月)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

1.对重点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

2.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建设工程)、建筑施工、水利(水利建设工程)、农业机械、电力、特种设备、教育、卫生、旅游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

(一)县安委会要立即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易燃易爆场所、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加油站、加气站、烟花爆竹专柜店、民爆物品经营储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由县安监部门牵头,国土、经商、水务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全县范围内的非煤矿山企业;

(三)由县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海事、路政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车辆、船舶“三超”、违法违规等行为以及公路桥梁、危险路段、航道等;

(四)由消防部门牵头,工商、质监、城管、民宗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市场、商场、学校、幼儿园、医院、宗教寺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由县经商局牵头、工商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加合工业园区内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

(六)由县住建部门牵头,重点检查全县工程建设施工领域以及城镇供热、供气管网及用户的安全;

(七)由县水利部门牵头对全县在建水利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全县各大小水库、涝池的安全,检查汛期水利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八)由县经商局牵头,对全县范围内涉氨制冷等工贸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九)由县农业部门牵头对全县农业机械加工、经营、使用单位以及农业生产建设工程进行安全检查;

(十)由县质监局牵头对全县特种设备加工、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十一)由县旅游局牵头,对全旅游领域景区景点,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安全大检查;

(十二)由卫生局牵头对全县卫生行业领域以及食品药品加工、经营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

(十三)由电力部门牵头对全县电力行业领域的安全进行安全大检查;

 其他部门也要按照部门职责对主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

、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二)乡镇政府及县安委会有关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大检查组织领导及安排部署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法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情况;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3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非法违法及事故瞒报、谎报等情况;

   4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5按照职责对道路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教育、旅游和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6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预报应急机制,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活动,切实加强对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发动,认真自查。这次大检查工作要重点发动企业自查自改。要加强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隐患问题的企业,要立即督促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关闭取缔。要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县政府备案督办、挂牌督办的工作制度,确保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督导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深入基层和生 产一线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