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法规文件
化政办〔2015〕117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化隆县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09月2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农科局制定的《化隆县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化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试点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015年9月10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化隆县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完善和创新土地流转机制,进一步做好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青海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现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机构建全、设施配套、功能齐全、制度完善、服务到位、流转顺畅”的标准,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流转,激发农业经营体制的内部活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尊重农户主体地位,切实保障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市场机构,完善工作流程,畅通流转信息,探索流转价格,形成市场机制,构建公正公平便利的土地市场。

(三)坚持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流转管理制度,规范流转市场行为,实施土地流转动态监测,加强土地流转的有效监管,形成高效的农村土地流转监管服务体系。

(四)坚持探索创新。着眼统筹城乡改革和建设现代农业的新要求,坚持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重点,积极探索创新土地流转的制度体制机制。

(五)坚持实事求是。以满足农村土地流转需求为目的,坚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土地规范试点工作。

 工作内容

(一)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

 1、制定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管理办法。

(1)制定《化隆县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管理办法》。一要按照财政和经营业主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则,制定试点县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管理办法,建立由国家和经营业主双方按一定比例共同组成的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明确风险保障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重点解决一些规模经营主体因经营不善、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等因素无法及时支付租金而损害承包农户的土地流转收益的问题。二要指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特别是对土地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经营范围、租金支付方式等进行指导,防范土地流转纠纷发生。三要实行土地租金预付制度,采取土地租金提前支付的方式,避免土地承租方经营不善毁约,造成农户租金损失的风险。四要加强监督管理,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承租方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防范市场风险。

2进一步完善土地租金预付制度,提倡经营业主在当年春播开始前支付当年的流转费或一次性付清流转期内流转费

 2、建立规模经营主体准入机制。

(1)为规范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流转行为,维护承包户土地合法权益,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县、乡土地流转服务组织,负责规模经营主体农业经营能力审查。乡级审查200亩以下的经营业主,县级审查200亩(含200亩)以上的经营业主。审查经营主体的内容主要包括:①经营主体的身份是法定代表人还是自然人。②经营主体有没有经营能力。③经营主体的资金实力怎么样。④经营主体的生产技术装备如何。⑤经营主体是否诚实、守信。⑥经营主体土地流转的用途是否合法,是否改变了农业用途。⑥经营主体是否能按时履行流转协议,能否妥善处置与土地流出农户的关系。

(2)对经营主体经营能力进行严格审查以后,审查合格的,可签订流转合同,列入经营主体申报政府扶持农业项目的前置条件。

   3、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1推广使用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土地流转示范合同,提高合同签订率,依法完善流转合同备案、审查和履行情况监管制度200亩以规模流转合同由乡土地流转服务备案200亩(含200亩)至5000亩规模流转合同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5000(含5000亩)以上的规模流转合同由市农牧局农业科备案。

  2将土地流转合同履行情况作为村务公开主要内容进行公开公示。

(二)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体系

 1、健全流转服务组织。

(1)进一步健全完善已组建的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调整充实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全面抓好土地流转的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村一级要明确一名土地流转信息员,并及时向乡土地流转服务站提供相关信息。

(2)落实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县财政将土地流转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确保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顺利开展土地流转各项服务工作提供保障。通过调整岗位等方式进一步充实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工作人员。

(3)业务培训。对县级和17个乡镇2个管委会土地流转工作人员,362个村主要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业务培训班,提高县、乡、村土地流转业务人员专业水平,为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县乡两级培训采用县上集中培训的方式,村级培训分别在各乡镇举办。

2、完善流转服务内容。

(1)加强政策宣传。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要通过电视、网络、宣传栏、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等相关知识。 

(2)提供流转信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库,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

(3)为土地流转供需双方牵线搭桥,组织见面洽谈,流转费评估,指导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4)做好当事人备案登记;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工作。

3、落实流转服务制度。

建立流转登记储备制度,以乡村为单位,摸清流转底数,及时发布流转供求信息,实现流出与流入的有效对接;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县乡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做好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并对合同实现登记、立卷、归档,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建立流转价格评估机制,加强土地流转价格的指导、规范和监督;健全纠纷调处机构,形成协商、调解、仲裁、司法等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

4、创新流转服务方式。

  (1)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县、乡两级信息互通的网络平台,可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村级设立土地流转信息公开栏,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供需信息和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并定期汇总、分析、监测土地流转情况。

  (2)建立土地流转信息档案。全面做好全县土地流转的调查摸底工作。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内容包括农户土地流转意愿、流转土地位置、面积、价格、流转方式、期限和联系人等信息资料,逐级建立信息档案;并将土地流转信息全部输入电脑,建立土地流转电子档案。

  3)出台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的鼓励扶持政策。

(三)健全完善流转管理和服务的相关制度

制定和完善《土地流转程序和交易规则》、《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农业经营能力审查办法》、《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土地租金预付制度》、《土地经营风险防范机制》、《土地流转登记储备制度》、《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制》、《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等各项制度。

(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1、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重点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为主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农户间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不断完善和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制定家庭农场的认定、登记和管理办法。出台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的鼓励扶持政策。

2、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为目标,不断完善思路,创新服务机制,强化扶持引导,逐步形成政府为主导、村级组织为基础、市场化服务组织为骨干、信息建设为纽带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服务的有效供给保障规模化生产经营深入发展。

、试点时间及实施步骤                     

试点时间8个月,自20155月开始至2015年12月底结束。

试点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520日--2015620日)。成立机构、组织领导、制定方案。调查摸清土地流转现状,健全土地流转服务组织

第二阶段2015621日--11底)。8月20日前完成县、乡、村工作人员的培训;印制各种表格及合同;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做到边试点边总结,查找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试点工作各项制度。

第三阶段2015年12)。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体系、规模经营主体准入机制等全面运行,实现土地流转面积稳步增加,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壮大。总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经验及做法,正确指导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康有序发展。

五、试点工作范围

全县17乡(镇)2个管委会的362个行政村。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府成立以主管农业的县长为组长,农业、财政主及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土地流转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力度,在全形成鼓励、支持土地流转的良好舆论氛围,真正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放心流转,全面稳妥推进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

(三)及时报送情况。试点工作启动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书面材料,出现重要情况、问题及时研究调处并及时解决。

(四)稳妥开展工作。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精神,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工作。

(五)建立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结束后,结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一套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的管理服务制度和各项扶持办法,建立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长效机制。

 

 

 

 

 

 

 

 

 

 

 

 

 

 

 

 

 

化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为规范化隆县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完善和创新土地流转机制,进一步做好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现成立化隆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高明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成麟    农科局副局长

成 员:马海云    县监察局局长

    范小龙    县国土局局长

    敏喜梅    县林业局局长

    马生海     县畜牧局局长

    马国庆    县司法局局长

    张文庆    县财政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科局,马成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农经站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