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
关于深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
实施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东办发【2015】19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现对在全县政府系统深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责任、提高效率、加快发展”为主旨,紧紧围绕省委加强“三基”建设部署和“24字”战略任务以及市委、市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乘势而上、创新发展”的工作总基调和总体工作部署,以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和增强政府执行力、公信力为目标,以突出整治“庸、懒、散、慢、乱、奢”和改进作风、强化服务,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创新管理、加强监督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流程再造,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和“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的工作新常态,力争使政府部门作风、效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工作效率明显提升,行政行为明显规范,行政执行力明显加强,服务态度明显好转,办事透明度明显增加,群众对政府机关工作的满意度明显上升、投诉率明显下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实施范围
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在全县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中开展,重点是具有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三、工作任务
(一)“治庸提能”,提升开拓力。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行为和工作透明度为重点,着力解决在工作运行中决策不规范、不民主、不公开,不依法行政,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政出多门、随意行政、暗箱操作”,重大决策失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怕碰矛盾、怕担风险、怕担责任的“三怕”问题。重点整治:(1)学习上流于形式,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履行职责的基本能力不强;(2)思想上因循守旧,缺乏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工作标杆和激情;(3)行动上按部就班,表态积极、背后推拖,层层上交矛盾和问题,不敢担当;(4)管理上一团和气,工作推动乏力;(5)依法行政能力不足,不依法行政,行政不作为、乱作为;(6)业绩上碌碌无为,不求创新、不敢突破,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绩效考核评比中长期排名靠后。通过整治,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正确执行政策、抢抓发展机遇、勇于创先争优、化解复杂矛盾、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二)“治懒增效”,提升战斗力。以倡导主动作为,求真务实为重点,解决不愿动脑思考、不愿动腿调研、不愿动手落实的“三不”问题。重点整治:(1)干工作不动脑筋、不研究实际,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只抓动员部署、不抓落实、不抓督促检查、不管进度成效;(2)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了解群众疾苦,不严格落实惠民利民政策,处理信访问题行动迟缓、方法简单、措施不力;(3)拈轻怕重、敷衍塞责,落实上级要求打折扣,完成指标任务讨价还价,“为官不为”;(4)违反首问负责、岗位责任、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在岗位不在状态,有职能不负责任。通过整治,切实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昂扬锐气和干事激情,强化工作压力和动力,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效率,提升效能。
(三)“治散聚力”,提升向心力。以加强团结协作、改善发展环境为重点,着力解决审批程序繁杂,部门之间服务职责不清、职能缺位、协调沟通不到位、工作拖拉积压和缺乏大局观念、缺乏纪律观念、缺乏敬业精神的“三缺”问题。重点整治:(1)政治纪律观念不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积极、不主动、不尽心,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2)组织纪律意识不强,违反工作纪律,违反会议纪律,无故不按照规定和范围参加会议;(3)大局意识不强,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沟通和协作配合,碰到问题推诿扯皮,遇到困难上交,工作拖拉积压;(4)其他有损机关形象、影响效能建设的行为。通过整治,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加强队伍团结,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干部形象。
(四)治慢促快,提升执行力。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着力解决对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政令不畅、效率低下、敷衍塞责和政策法规执行梗阻、中层基层梗阻、部门梗阻的“三梗”问题。重点整治:(1)不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对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消极对待,执行不力,政令不畅,影响工作正常开展;(2)行政慢作为,不能按时间节点和工作时限,高效高质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3)对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的事项,对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体性事件、重大突发事件,不能及时有效地报告、处理和反馈,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4)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优化流程、提速提效的要求,出干部门自身利益的考虑,反应不积极,落实不到位。通过整治,切实促进干部职工只争朝夕、拼搏冲刺、创新创造、提速增效的意识和水平,不断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能,快节奏、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治乱正气,提升公正力。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着力解决责任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工作纪律松弛,工作作风不实,互相推诿扯皮以及大局意识弱化、服务意识弱化、法治意识弱化的“三弱”问题。重点整治:(1)宗旨观念淡漠,服务态度差,语言生硬,行为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不办;(2)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能力不强,执法随意性大,自由裁量权大,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潜规则”行为;(3)滥用职权刁难企业和服务对象,擅自增加前置审批条件,吃拿卡要,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4)违背企业意愿搞强制性赞助、广告、评比、达标、订报等服务,纵容或支持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依附行政权力乱收费,主管部门“坐收渔利”或“收费养人”;(5)“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增加企业和群众的负担;(6)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强行安排特定关系人到企业就业任职或从事经营活动。通过整治,切实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依的不良风气,促进干部职工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自觉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到秉公用权、廉洁自律。
(六)治奢倡俭,提升感召力。以整治“四风”,厉行节约为重点,着力解决大手大脚不讲节约、大肆铺张不计成本、大而化之不求实效的“三大”问题。重点整治:(1)不按规定进行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陪同,奢侈浪费;(2)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规定,超标准范围采购办公用品和设备,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把关不严,公务开支账表不符;(3)借考察、会议之名游山玩水,公款报销;(4)注重迎来送往、交往应酬,用公款搞同城宴请,甚至招待亲戚朋友;(5)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配备和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6)不严格执行婚丧嫁娶报备制度;(7)其它奢侈浪费行为。通过整治,促进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清正廉洁,情系民生,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实施步骤
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集中学习教育,提高效能意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一定时间,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中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市、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共化隆县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工作方案》精神。通过集中学习教育,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效能意识、服务意识,努力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
(二)抓实重要措施,提高服务效率。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方案,落实措施,确保实效。一是规范简化程序。要根据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行为、秩序,着力简化内部办事程序,建立健全沟通及时、配合有力、服务高效的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尽快开通12345群众服务热线,认真办理网民留言、群众投诉,充分运用电子化、网络化手段,探索和创新监督机制,强化对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工作质量的社会监督和满意度测评。三是提速服务效率。各行政部门要敢于担当,依法依规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项目瘦身,优化流程。取消、整合和规范前置审批,改进和创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再造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理顺内部体制,减少环节、简化手续、优化机制、提高效率,做到减量提质增速。加快协同办公系统平台建设,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模式。整合相关职能部门资源,开通网上协同办公系统,逐步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实行“一窗式”受理、“一表制”审批,各部门间内部流转、同步办理,尽量压缩办事时限。加快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方便群众办事。四是细化服务质量。倡导“365天、24小时”服务,将工作拓宽到八小时以外,开展周末、节假日预约及“上门、代办、跟踪、限时、延时”等多种形式服务,推进审批事项网上报件。实行重大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重大项目,及时掌握项目审批进展情况,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加快办理审批手续。五是强化政风行风评议。把政风行风评议作为促进政府部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开展电视访谈、政风行风特邀监督员监督检查、集中评议、代表评议、现场直评和网络年中、年终评议等有效措施,坚持纠、惩、评、建相统一,强化行政效能建设。加大行政效能案件查处、通报、曝光力度, 将行政效能案件曝光次数、严重程度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排序和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开展自查自评,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解决突出问题,突出解决问题的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通过自己查、群众提、组织点等形式,实行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自查自评:(1)办理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及交办的其它工作的情况;(2)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的情况;(3)完成与县委、县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年度目标任务的情况;(4)落实2015年为民承诺办10件实事的情况;(5)办理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情况;(6)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推进情况;(7)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情况;(8)群众投诉件的办理情况。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自查自评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按季以书面形式在季末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按规定按季报送县考核办,目标管理体系之外的其他工作事项完成情况按季报县委督查室。对未达到工作要求的,县考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督促有关部门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和办理,或者工作中明显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失职、渎职行为予以问责。
(四)注重建章立制,推进制度创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效能建设的要求,对内部各类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评估和完善,做好废改立工作,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行政效能建设制度体系,推进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主要完善和创新“九项制度”:一是联系群众制。要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实情,解决问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进一步完善干部联系点制度,联系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信访、领导信箱、网名留言、12345群众服务热线的作用,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改进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责任制,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惩处信访工作违纪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阅批群众来信(来电)、带案下访、包案化解等长效机制。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严格按照接访安排,切实解决信访问题。二是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每个部门、处室的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做到职责清晰、责任明确。三是服务承诺制。以便民、高效为原则,从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内容和标准。四是限时办结制。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实行限时办结,没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明确内部政务运行流程,规定完成时限。五是公开公示制。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机关部门要将审批项目、程序、时限、纪律要求、前置条件、必备资料、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姓名、岗位职责等向社会公开。六是首问负责制。首位接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主动负责地告知询问事项并引导询问人到承办处办理。七是效能考评制。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效能管理考评机制,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细化量化,制定一套科学、严谨、操作性强的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办法,对公务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八是综合监察制。要加强组织协调,实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和专门机关依法监督相结合,形成综合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九是问责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违背承诺,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影响发展环境或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五)严格进行考核,做到奖罚分明。在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中,对效能督查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要把行政效能考核与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注重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过程考核,对经过行政效能考核排名靠后或被效能告诫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领导班子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个人效能告诫的,当年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一年内被告诫两次以上的,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化隆县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马金星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胜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韩玉英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县考核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监察局,负责全县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整合监督资源。要建立效能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有关监督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司法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督报告以及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同级行政监察机关。法制、审计、财政、督查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在限期内未落实的,及时移交监察机关。同时,要注意将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与巡视督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形成效能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实行明察暗访。县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办公室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及社会各界聘请一批机关效能监督员,组成若干督查小组,对各部门和单位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情况,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到现场检查、问卷调查、个别谈话、随机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实施效能告诫,并责成其限期整改。
(四)畅通投诉渠道。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12345群众服务热线和政府网站网民留言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受理公众对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同时要发挥政府信访部门的作用。对群众有关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要“有诉必查、有查必果,违规必纠”,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五)规范监察程序。对在行政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一是监察建议。对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将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及时整改。二是效能告诫。对行政效率严重低下、群众反映强烈、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由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责成活动办公室给予效能告诫。三是组织处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停职、调整、免职等组织处理。四是立案查处。对在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中反映出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由监察机关立案查处。
(六)定期反馈通报。县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日常督查和检查,及时收集、整理督查和检查中发现的、群众投诉反映的突出问题,并以适当方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予以通报反馈,提出限期改正的要求。每季度第一周为行政效能建设检查落实周,集中解决行政效能方面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答复办理各种投诉,落实相关政策,同时对上季度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群众投诉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总一次,通过一定形式予以通报,年终进行全面总结。
(七)加强舆论监督。县委宣传部和县文广局要开设“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专题栏目,及时宣传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及进展情况,对效能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予以批评,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热线”的作用,对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要公开解答,限期整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电子屏幕、内部网络等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的浓厚氛围。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各级工作人员对行政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行政效能建设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参与、支持、监督行政效能建设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