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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办字〔2015〕11号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县直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按时做早操的

通  知
来源:    时间:2015年05月14日    

 

 

 

 

 

 

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5月19日(星期二)起,组织县直机关各单位干部职工做早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操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8时10分至8时25分。

二、有关要求:

1、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楼、政府西楼各部门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城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科协、档案局、移民安置局、旅游局和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干部职工在县文化广场集中统一做早操,其他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职工在各单位办公楼院内做操。

2、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文体室负责喇叭播放、队形组织等工作。

3、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按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按时出操。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出操。

4、县纪委、组织部牵头,安排工作人员每天对各单位出操人数进行核点,对出操情况较差的单位和未出操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