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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档案局家庭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时间:2012年09月27日    
海东地区档案局家庭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家庭档案是维护家庭成员及其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反映家庭历史面貌的重要依据,也是反映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缩影。完整的保存好家庭档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进一步规范家庭档案管理,促进家庭档案规范化建设。
海东地区档案局家庭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建立科学规范的家庭档案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可以提升家庭的文化品味,增进家庭生活情趣,提高家庭档案质量。
第二条 家庭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家庭成员从事各种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家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家庭档案是维护家庭成员及其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反映家庭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依据。应按其自然形成规律收集齐全,集中存放,统一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海东地区范围内各家庭的家庭档案管理。
第二章       收集范围
第五条 各家庭可根据实际,确定本家庭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一般家庭档案的收集范围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宝宝康乐档案:计划生育、胎儿的诞生及发育,婴儿的出生、成长、婴幼儿保健、教育、婴幼儿音像、照片等材料;
  (二)学生时代档案:典型的学习课本、学习成绩单、校园生活照片、音像、学习日记、升学材料(考试、毕业证、毕业纪念)、师生书信、党证、团证、身份证等材料;
  (三)军旅时期档案:应征入伍通知书、立功受奖证书、军营生活照片、考取军事院校通知书、历次授衔证明、复员转业退伍证、战友纪念、战友书信等材料;
  (四)工作就业档案。
   1、就业档案:就业单位录用通知书、报到通知、复员转业安置通知书等材料;
   2、科技致富档案:种植、养殖技术资料、承包经营合同书、生产经营记录、经验介绍、奖励证书等材料;
   3、个体工商档案: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饮食业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复印件、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从业代码证、缴纳税、费票据、经营活动照片、资助社会公益事业凭证、经验介绍、奖励证书、违规处罚通知书等材料;
   4、工作成果档案:工作日记、年度工作总结、发表的论文及著作手稿、书画手稿、典型的教案、科研成果、革新发明、工作照片、录像、各类奖励证书、职称晋升证书、参加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凭证等材料;
   5、夕阳余热档案:辅导员聘书、社会公益事业聘书、协会成员登记表、夕阳余热照片等材料。
  (五)恋爱婚姻档案:恋爱书信及照片、结婚证书、结婚照片、录像等材料;
  (六)当家理财档案:当家理财记录、购物发票、财产购置凭证、家电、家具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家财保险和其它保险记录等材料;
  (七)医疗保健档案:病历、身体检查结果单、家族病史记录等材料;
  (八)家庭历史档案:家谱、家族简况、家史、父系亲属和母系亲属简况记录、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记录、家庭大事记等材料;
  (九)家庭活动档案:阖家欢聚、外出游玩、有纪念意义活动的、音像、照片、各景区(点)门票等材料;
  (十)其他档案材料。
           第三章 整理归档
   第六条 家庭档案的整理采取以“件”为单位装袋,装袋后按类别分别放入家庭档案盒内。家庭档案盒采用现行文书档案盒,脊背需填写盒号和档案类别等内容,档案类别填在机构(问题)栏中。
   第七条 家庭档案按照形式分类法分为十一大类:综合类、成长婚姻类、工作就业类、证书荣誉类、通信手稿类、家用电器类、当家理财类、字画珍藏类、医疗保健类、合同保险类、照片声像类等。各家庭也可根据本家庭档案的形成特点进行分类。
   第八条 家庭档案材料可以按照时间、成员及重要程度排列顺序。通常情况下,按照家庭档案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列。
   第九条 为了固定家庭档案材料的位置,便于查找和利用。家庭档案编号应按每个大类档案材料的排列顺序编流水号,以后逐年接上年度流水编号。
   第十条 家庭档案盒可按照所分大类排列顺序,也可根据各家庭生活实际确定档案盒的顺序,家庭档案数量较少的可将几类同装一盒,但应将同类档案排列在一起。并按所排顺序编流水号。
   第十一条 编制档案目录,内容包括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数、备注等。填写后盒内一份,另单独存放一份备查。
           第四章 保管和利用
   第十二条 家庭档案应放入家庭档案柜或其他家具中存放。保密、隐私、贵重的家庭档案可单独存放。注意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尘。
   第十三条 家庭成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利用家庭档案,用后归放原处,防止丢失。涉及个人隐私的家庭档案要经本人同意方可利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海东地区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