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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化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2年02月0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青海省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青政办〔2009〕223号)和《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海东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化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时撤销化隆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任:安红兵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冶青峰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孟积龙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徐 昭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占青 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马生成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德福 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
    马成龙 县教育局局长
 旦 县经贸局局长
     炳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潘福生 县水利局局长
    马青德 县民宗局局长
马青云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梅 县旅游局局长
    郭永成 县供销联社主任
韩忠福 县工商局局长
    王延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金长方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琨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仲贺 县质监局副局长
  食品安全委员会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冶青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金长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的规章制度;协调各乡镇、各监管部门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全县年度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和各乡镇、各成员单位食品年度目标责任制,制定考核评价办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分析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合行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全县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进食品安全检测、评价资源共享;组织协调全县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负责食品安全预警和综合信息发布,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大型宣传活动。
 
 
 
 
二○一二年元月十六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