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双拥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四年七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双拥工作的意见
省 民 政 厅
(二OO四年六月)
根据《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双拥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做好双拥工作,对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部队战斗力有着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维护、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把继承传统与不断创新紧密结合起来,以稳定部队、稳定社会、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和加强民族团结,提高社会生产力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为目标,以“两个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积极探索双拥工作新路子,自觉投身到维护军政军民团结的伟大实践中,为全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强化全省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 各地各部队要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民族团结进步为重要内容的国防教育和军政军民团结教育,把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政治教育计划,做到有组织、有领导,切实抓好落实。教育工作要突出爱国主义这个核心内容,引导广大军民把市场与战场、思富与思危、稳定与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政治热情。要引导广大官兵树立依靠人民建设军队、建设国防的思想,不断加深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尊重和遵守民族习俗。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我省十多年来双拥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宣传受到全国表彰的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形成军爱民、民拥军的良好氛围。
三、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强军地协作 双拥工作是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服务的,其根本目的是充分调动广大军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共同努力。按照《青海省军民共建小康社会五年规划》的要求,驻青部队要在完成战备执勤、教育训练等军事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为驻地经济建设服务。重点抓好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工程,以结对挂钩、对口扶贫为主要方式的扶贫工程,以帮助驻地改善教育条件的助学育人工程,以“三江源”为重点的生态资源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地方各级政府要着眼于未来战争、着眼于稳定大局,关心国防建设,拥军优属,积极发挥地方科技教育优势,加强与部队在项目、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协作,促进部队建设。
四、以弘扬社会主义思想文化为核心,为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是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全省的双拥工作要着眼于发挥军地双方的优势,促进军地思想道德建设。要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和军民共建高原千里文明青藏线等活动,把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与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化福利事业、青少年教育、志愿者服务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军地联手,服务基层,共同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在农村牧区,要以提高农牧民科学文化水平和致富技能,扶贫帮困,移风易俗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共建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拥军工作要有所创新,要使地方的市场经济、用人机制、择业观念、教育、科技、文化等具有时代精神的新思想、新观念进人军营,让官兵更加了解地方的政策法规,了解现代化进程,增强官兵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信念,促进部队建设。要适时组织双拥模范、抢险救灾先进集体和典型、军地英模代表到社区、工厂、机关、学校和部队巡回作报告,以先进典型的坚定立场、高尚道德情操、完美人格魅力教育军民,纯正社会风气。
五、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抓好双拥优抚安置法规政策的制订和落实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涉及优抚对象、部队官兵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部队的稳定、国防的巩固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是加强双拥政策法规建设。要结合实际,制订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政策,并加强检查监督,在全省逐步建立起上下配套的双拥政策法规体系,营造双拥工作的法治环境,促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的落实。
二是认真抓好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要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安置政策,把计划分配的转业干部安置好;另一方面,积极为自主择业的干部创造就业条件,从信息、培训、指导等方面搞好服务,努力使他们工作有岗位,收入有保障,专长有所用。不断拓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在落实国家计划安置政策的同时,大力推行自谋职业、货币补偿等形式,从观念上引导、政策上鼓励、经费上扶持、技能上培训,逐步走上市场化安置的新路子。要认真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政策,确保政治、生活待遇。要坚持行政调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做好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工作,特别是引导新型经济组织拥军,拓宽就业渠道。要坚持国家保障和社会优待相结合,对重点优抚对象通过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健全“医疗减免、医疗救助、医疗保险”三位一体的医疗制度,解决医疗难问题。要建立和完善维护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组织机构,按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 双拥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领导机关要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驻地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有明确的任务目标,有具体的实施计划,有完善的保障措施。要加强各级双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设,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年度工作汇报、领导成员述职和联络员制度,增强成员单位履行双拥工作的职责意识。加强双拥资源的整合,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合力、上下协调、军地互动的新格局。要进一步完善优抚安置政策监督约束机制,建立拥军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畅通优抚对象信访渠道,变优抚对象上访为民政干部下访,防止发生侵害优抚对象合法权益问题。进一步加强双拥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型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拥军途径和办法,推动双拥工作进企业、进乡村牧区、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连队。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以情双拥与依法双拥、行政调节与市场调节结合起来,保证双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和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