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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2009年青海省著名商标和确认 延续“绿草源”等24件注册商标为 青海省著名商标的通知
来源:http://www.qh.gov.cn    时间:2010年10月13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品牌战略工作,增强企业品牌战略意识,提高产品的总体水平,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青海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试行)》规定,经青海省品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定,省政府同意认定物通(图形)、如意塔、金佰川、弘大(图形)、盘羊、龙的(图形)、吉友、雪域红、久美、柏树山等10件商标为2009年度青海省著名商标。同意延续“绿草源”等24件注册商标为青海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三年。
  希望被认定为2009年度青海省著名商标和被确认延续为青海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商标意识,维护企业信誉,严把商品质量关,不断提升社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各级政府要把品牌培育工作作为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结合实际,突出特色,选择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进行重点扶持,集中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影响面大,经济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09年度青海省著名商标名单
     2.延续确认为青海省著名商标名单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