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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材供应等 四个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http://www.qh.gov.cn    时间:2010年10月13日    

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玉树州政府:
  《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材供应保障方案》、《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运输保障方案》、《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施工保障方案》、《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现场指挥调度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材供应保障方案


  
  玉树地震灾后重建事关紧迫的民生问题和长远发展,为确保玉树地震灾区重建有力、有序、有效进行,保质保量为重建提供充足的建筑材料,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充分发挥省内建材生产供应最大能力的前提下,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全力支持的安排部署,结合青海省建材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和玉树灾后恢复重建所面临的特殊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玉树地震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充分认识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艰巨性和繁重性,充分考虑灾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生态系统的重要性,以及我省建材生产能力严重不足,玉树当地主要建材基本依靠外部输入的实际,按照以砖混、框架和钢结构的抗震建设要求,积极推广新材料;统筹兼顾玉树灾后重建和青海省正常建设的需要,采取集中采购供应和施工企业自主采购相结合的方式,为灾后重建供应建筑材料。
  二、供应原则
  (一)坚持以灾后重建所需建材总量为依据,做好重建主要建材需求量测算,提早组织,加强储备,保障供应。玉树地处青藏高原腹地,建材资源严重不足,交通运输能力有限,施工期仅有夏、秋季的4—5个月,而玉树灾后重建时间紧、任务重,重建建材必须早组织、提前储备至玉树,避免集中运输给道路造成的极大压力,乃至重建建材不能及时运抵灾区,影响重建施工进度。
  (二)统筹组织青海省及周边省区建材生产供应。青海省政府牵头,在工信部指导和支持下,协调全国相关省区市企业,定点、定量、定价、定时生产供应大宗建材为主,青海省企业生产供应为补充。目前,青海省建材企业生产供应严重不足,大多数建材均需依赖全国各地调入。因此,为确保玉树灾后重建建材的及时供应,青海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积极尽力扩大青海省可生产供应建材的同时,在工信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衔接全国生产能力强、供应能力大、产品质量优的企业生产供应,即定点;指定生产供应数量,即定量;以保本微利为原则,指定供应价格,即定价;在指定的时间周期内生产供应,即定时。
  (三)集中采购坚持按法定程序进行,突出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加强对重建建材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重建建材安全、合格;加强对建材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防止哄抬物价,必要时对重建所需主要建材启动价格干预机制。
  (五)积极引进国内外利用玉树资源和地震废墟材料生产新型环保节能建材的技术、设备和企业,扶持青海省现有建材企业扩大生产能力。
  三、需求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玉树灾区重建的部署,灾区重建工作将用三年时间完成。据测算,建材需求情况如下:
  (一)总体需求三年内重建建材约需水泥590万吨、钢材100万吨、木材16万立方米、新型墙砖25亿块、墙体砌块60万立方米、门窗300万平方米、墙地砖660万平方米、玻璃220万平方米、砂石料3200万立方米、沥青40万吨、石灰130万吨。同时,还需要数量不等的管材、洁具、电线电缆及五金制品等小宗材料。
  (二)专项需求
  1.城乡房屋设施
  规划重建城乡居民住房469.1万平方米,约需水泥160万吨、钢材40万吨、木材11万立方米、新型墙砖20亿块、墙体砌块49万立方米、门窗258万平方米、墙地砖578万平方米、玻璃190万平方米、砂石料2000万立方米、沥青3万吨、石灰105万吨。
  2水利设施
  恢复重建约需水泥5万吨、钢材8万吨、木材1万立方米、新型墙砖4万块、墙体砌块0.4万立方米、门窗0.4万平方米、墙地砖0.4万平方米、砂石料100万立方米、石灰1万吨。
  3.交通设施
  主要包括恢复重建县乡公路、国道214线、省道308线等,约需水泥380万吨、钢材12万吨、砂石料1000万立方米、沥青22万吨。
  4.电力设施
  恢复重建约需水泥5万吨、钢材30万吨、木材1万立方米、门窗08万平方米、墙地砖08万平方米、砂石料20万立方米、沥青5万吨、石灰1万吨。
  5.公用设施
  主要包括学校、医院、办公场所及城乡道路238公里,输配水管网450公里等市政基础设施,约需水泥40万吨、钢材10万吨、木材3万立方米、新型墙砖4亿块、墙体砌块12万立方米、门窗40万平方米、墙地砖80万平方米、玻璃30万平方米、砂石料80万立方米、沥青10万吨、石灰23万吨。
  (三)年度需求
  2010年约需水泥200万吨、钢材25万吨、木材5万立方米、新型墙砖8亿块、墙体砌块25万立方米、门窗80万平方米、瓷砖160万平方米、玻璃60万平方米、砂石料1000万立方米、沥青10万吨、石灰50万吨。
  2011年约需水泥200万吨、钢材50万吨、木材6万立方米、新型墙砖9亿块、墙体砌块20万立方米、门窗120万平方米、瓷砖300万平方米、玻璃90万平方米、砂石料1500万立方米、沥青16万吨、石灰50万吨。
  2012年约需水泥190万吨、钢材25万吨、木材5万立方米、新型墙砖8亿块、墙体砌块15万立方米、门窗100万平方米、瓷砖200万平方米、玻璃70万平方米、砂石料700万立方米、沥青14万吨、石灰30万吨。
  四、省内供应能力
  通过对青海省现有符合产业政策的建材生产企业的调研,经产能挖掘和产量对接,青海省(主要是西宁市及周边地区)仅可为玉树灾区提供少量水泥、钢材、墙体材料等。鉴于砂石料需求量大、附加值极低、远途运输成本极高、费效比倒置的实际,必须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立足玉树,就地解决。
  水泥:青海省现有13家主要水泥生产企业,年内为应急确保灾区需要,可提供32万吨水泥。三年内仅可向灾区供100万吨左右。
  钢材:青海省仅有西宁特钢集团公司一家特钢生产企业,生产特种钢。但规格不齐、品种单一,三年仅能供给灾区2.1万吨。
  木材:青海省无木材生产企业,必须通过省外采购供应方式保证供应。
  砂石料:玉树地区目前仅有依靠人工开采的私营个体户11个,其生产规模低下、开采方式原始,年产能约100万立方米。但玉树当地砂石料资源富集,且灾后重建砂石料需求量大。鉴于其附加值极低、远途运输成本极高、费效比倒置,靠玉树区域外调入无经济性,只能采取联营或整合措施,迅速扩大规模、提升产能、增加产量,满足灾后重建需求。
  墙体材料:玉树地区年产红砖不足2000万块,缺口极大,且属国家淘汰工艺和产品。青海省内10家主要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总产能94亿块,2010年计划生产各种标准砖81亿块,墙体砌块25万立方米。本年度可向灾区提供标准砖1亿块左右,三年内仅可向灾区提供标准砖3亿块左右,墙体砌块无供应量。
  门窗:青海省仅有4家门窗生产企业,且规模小、产能低,无法满足灾后重建需要。
  玻璃:乐都乐天玻璃厂年产玻璃140万重量箱(按标准4mm每重量箱5平米),基本可以满足灾区重建玻璃需要。
  墙地砖:青海省无专业化、大型化墙地砖生产企业。
  五、缺口情况
  目前,我省建材企业生产供应严重不足。通过对现有符合产业政策的建材生产企业的调研,经产能挖掘和产量对接,以西宁市为主的周边地区仅可为玉树灾区提供少量水泥、钢材、墙体材料等建材。大宗建材需从周边省区调入。
  (一)总体缺口情况
  主要重建建材缺口如下:水泥490万吨、钢材98万吨、木材14万立方米、门窗300万平方米、标准砖20亿块、墙体砌块55万立方米、墙地砖660万平方米,及青海省企业不能生产的管材、洁具、电线电缆及五金制品等其它小宗建材。
  (二)分年度缺口情况
  2010年:水泥200万吨、钢材30万吨、木材4万立方米、新型墙砖6亿块、墙体砌块15万立方米。
  2011年:水泥200万吨、钢材40万吨、木材6万立方米、新型墙砖8亿块、墙体砌块25万立方米。
  2012年:水泥90万吨、钢材28万吨、木材4万立方米、新型墙砖6亿块、墙体砌块15万立方米。
  六、周边省区建材产能情况
  经与工信部及国家有关部门汇报衔接,工信部提供了甘肃、宁夏、陕西、四川、河南等临近省区,共有97户建材生产供应企业,具备供给建材产能。共计水泥9043万吨,钢材2800万吨,木材1000万立方米。其中甘肃省水泥1720万吨,钢材800万吨,木材300万立方米;宁夏区水泥485万吨;陕西省水泥698万吨,木材400万立方米;四川省水泥252万吨,钢材1000万吨;河南省水泥3704万吨,钢材1000万吨,木材300万立方米。
  七、缺口建材生产供应保障措施
  为确保健材及时足量供应,我们筛选了周边省区产量大、能力强的17户国有重点企业。年产能共计水泥5767万吨,钢材2800万吨,木材330万立方米。根据灾后重建需求和就近供应的原则,按照水泥占其总产能的8%,三年为1292万吨;钢材占其总产能的5%,三年为390万吨;木材占其供应量的5%,三年为50万立方米,拟定了初步的分配计划。其中:甘肃省6户企业:水泥533万吨,钢材110万吨,木材20万立方米;宁夏区2户企业:水泥84万吨;陕西省3户企业:水泥121万吨,木材15万立方米;四川省2户企业:水泥200万吨,钢材140万吨;河南省4户企业:水泥400万吨,钢材140万吨,木材15万立方米。(所需建材数量、品种、规格、供货时间及建议价格等详见附表)。
  八、供应方式
  (一)按照大宗建材以青海省政府牵头负责,在工信部指导和支持下,协调全国相关企业定点、定量、定价、定时生产供应为主的原则,做好水泥、钢材、木材、墙体材料、玻璃、墙地砖等灾后重建有缺口或不能生产的大宗建材的组织供应工作。按照总体和年度需求计划,负责重建建材总需求量和各专项、各时段建材需求量的测算,组织青海省内相关企业尽力挖掘产能、加大产量生产水泥、钢材、墙体材料等建材的补充生产供应和提早储备工作。
  (二)玉树州政府负责组织生产供应砂石料,及利用当地资源和地震废弃物生产供应新型墙材工作。
  (三)根据青海省政府的统筹协调安排,全国相关省区市支持灾后重建的建材,运抵青海省后,由青海省政府衔接好建材供应、建材运输、公铁联运等相关工作,实现统一调度,均衡供给。
  九、组织机构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工信部对灾后重建建材供应予以指导和协调。在工信部的指导协调和支持下,玉树灾区重建建材保障工作由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总体负责,指挥部下设的建材、运输、电力、施工保障组负责具体的建材保障工作。
  十、工作职责
  青海省政府负责与国家工信部对接,负责协调工信部调入青海省的重建建材的运输衔接、储备和供应,负责落实青海省内可部分供应灾后重建的钢材、水泥、墙材等建材的生产供应。
  工信部予以协调和支持相关省区市大宗建材的生产供应。
  玉树州政府负责砂石料的生产供应,负责在玉树州建厂生产墙体材料企业的生产供应。

 

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运输保障方案

  为确保玉树地震灾后重建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国家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组和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运输保障方案:
  一、运输任务
  货运方面:据预测,玉树三年灾后重建物资运输总需求将达2300万吨以上(不含本地采取的砂石料)。其中,水泥590万吨,钢材100万吨,标准砖25亿片(约625万吨),砌块60万立方米,木材16万立方米,门窗300万平方米,玻璃220万平方米,瓷砖660万平方米,沥青40万吨等。前二年预计每年运输1000万吨左右,高峰期日均运输量将达到10万吨左右,以钢材、木材、水泥、砖等建材物资为主,第三年运输400—500万吨,以门窗、玻璃、瓷砖、沥青为主。
  客运方面:据预测,建设高峰时段灾区施工人员将达10万人左右,大规模建设带来人员运输量的大幅增长,每年4、5月和9、10月会有两个单向运输的客运高峰,每年建设施工期间的客运量预计将超过65万人次,比2009年同期增长7倍左右。
  上述运输任务,几乎所有的货物和95%以上的客流通过公路运输来完成,公路运输还要为铁路、民航提供集疏运任务,运输任务十分繁重。
  二、运输现状
  (一)公路运输分通道运输需求量
  地震灾后重建人员、物资进入玉树地区的主要通道有四条,分别为西宁——玉树(G214线)、格尔木——玉树(S308线)、石渠(四川)至结古(S308线)、昌都(西藏)至结古(G214线),各运输通道情况及预测运输量如下:
  ——西宁——玉树(G214线):该线全长821公里,其中西宁至倒淌河段97公里为一级公路,倒淌河至玉树结古段724公里为二级公路,设计能力为1000辆次/日,预计高峰期将达15000辆次/日,是灾后重建人员、物资运输的主通道。三年建设期约有90%(175.5万人次)的人员和70%(1610万吨)的物资运输量。
  ——格尔木——玉树(S308线):该线全长733公里,其中不冻泉至曲麻莱为三级砂路,曲麻莱至结古镇为四级油路,设计能力为500辆次/日,预计建设高峰期将达2000辆次/日,是灾后重建物资运输的重要通道。三年建设期约有25%(575万吨)的物资运输量。
  ——石渠(四川)至结古(S308线):设计能力为500辆次/日,预计建设高峰期将达1200辆次/日,是部分人员和物资由四川方向进出玉树的通道。三年建设期约有10%(19.5万人次)的人员和5%(115万吨)左右的物资运输量。
  ——昌都(西藏)至结古(G214线):设计能力为500辆次/日,是由西藏方向进出玉树的通道,预计建设高峰期将达600—800辆次/日。三年建设期仅有少量人员和物资进出。
  全省现有8吨以上道路营业性货运车辆7793辆、9.15万吨,其中:西宁地区2376辆、3.31万吨;海西地区1176辆、2.27万吨;其它地区4241辆、3.58万吨。运输企业可投入重建运输的大中型货车约2500辆,50000吨,可调用的驻军车辆800辆、8000吨。
  全省现有营业性大中型客运车辆1890辆、66150客位。可投入重建运输的大中型客车100辆、4500客位,西宁地区1033辆、36155客位;海西地区129辆、4515客位;玉树州47辆、1880客位。短期可应急调用的车辆200辆。
  结合玉树重建运输需求总量,综合考虑省内其余各地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运输的需求,要保证玉树重建物资的顺利供给和建设施工人员的正常输送,今后三年专门用于玉树重建的道路货物旅客运输运力基本需求分别为中重型货车5000辆、130000吨位,大型客车140辆、6300客位,公交和农村客运车辆150辆。
  (二)民航运输
  民航运输目前只有西安经西宁至玉树一条航线,为每日一班,每趟次可运输人员约150人次。
  (三)铁路运输
  青藏铁路公司目前用于仓储、转运重建物资的场站主要在西宁、湟源、格尔木、平安、海晏。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玉树灾区重建运输保障工作由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总体负责,指挥部下设的建材、运输、电力、施工保障组负责具体的运输保障工作。
  工作职责:
  1.西宁市政府:负责组织、协调西宁地区各客、货运输场站的物资仓储、装卸转运和社会运力动员保障以及运输市场秩序的维护工作。
  2.玉树州政府:负责在结古镇建设、管理三个大型临时物资集散仓库,负责组织足够力量、配备装卸设备,做好物资装卸、仓储和管护工作。
  3.海西州政府:会同青藏铁路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格尔木等地客货运输站场的物资仓储、装卸转运和社会运力动员保障以及维护运输秩序。
  4.省交通厅:牵头做好灾后重建运输保障工作,并负责G214线和S308线的保通工作,做好运力储备及指令性物资和人员的运输组织,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5.省经委:负责灾区重建大宗物资的统一采购及沿途运输车辆的油料供给,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物资运输计划、发送物资运输信息。
  6.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灾区重建工程中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所需建材的计划编制,根据工程进度和需求及时向省经委和交通运输部门提供材料采购、运输计划和信息。其他工程如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分别由各专业厅局编制物资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需求及时向省经委和交通运输部门提供材料采购、运输计划和信息。
  7.省民政厅:负责灾区群众和参建人员生活等方面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物资运输计划。
  8.省财政厅:负责按玉树重建规划做好运输保障资金争取、落实和结算等工作。
  9.省公安厅:负责制定维护结古镇道路交通秩序、保障G214线和S308线道路安全畅通工作方案,设立必要的交通秩序维护站点,配备必需的警力和设备,疏导交通、及时处理各类交通事故,确保运输通道畅通、有序,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做好公路超载治理工作。
  10.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群众和参建人员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给,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运输计划。
  11.青藏铁路公司:负责制定灾区重建期间铁路运输保障方案,在客运高峰期通过增开专列、增加运力等方式,保障参建队伍及时抵青返乡。负责西宁北货运站、湟源货运站、海晏货运站、格尔木货运站、平安驿货运站等地公铁物资转运站的建设及物资装卸、仓储等工作,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做好物资转运的衔接等工作。
  12.青海机场公司:负责制定灾区重建期间客货航空运输保障方案,通过增开航班等方式,切实做好参建人员、紧急物资、重要物资和鲜活物资的运输工作。
  13.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部队、武警参与灾后重建的运力储备、调配和装卸队伍的组织等事宜。
  14.省粮食局:负责组织灾区群众和部队、武警官兵及参建人员面粉、大米、食用油等的供给,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运输计划。
  15.青海省军区后勤部:根据运输保障协调组的安排,负责做好玉树灾后重建期间驻地部队车辆的调派和管理。
  (二)通畅保障
  保持G214和S308线运输大通道的畅通是如期建成新玉树的关键。交通运输部门一要把公路的安全畅通作为运输保障工作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组织足够的力量加快公路病害处置、危桥加固、路基拓宽,实施保通工程,确保G214、S308线基本满足灾后重建三年运输畅通的需求;二要负责做好玉树灾区重建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发放管理,沿线各公路收费站要开通专用通道,确保灾区重建生产和生活物资运输车辆的免费快速通行。公安部门要按照结古镇道路和G214线、S308线道路安全畅通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安排警力,积极疏导交通和查处违章,及时处理各类交通事故,确保运输大通道的通畅、安全和有序。
  (三)计划保障
  建立灾后重建物资运输计划信息的衔接、沟通和报送机制。由省经委牵头会同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根据规划和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开展水泥、钢材、木材等重点物资、大宗物资的集中采购,建立物资10天运输计划和3天运输精确计划通报制度。由运输保障协调组建立人员、物资到发站情况动态信息预报制,为公路、铁路、民航部门及时合理调配运力,开展均衡运输和为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安置和组织物资装卸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四)客运保障
  公路、铁路、民航部门要认真分析预测灾后重建工作对客运量的影响及变化规律,全力搞好运力调度。要改进服务方式,保障参建队伍和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需要,打破常规,提高效率,以组织临时加班和包车运输方式增加运力,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同时,要加强与相邻省区交通运输部门的沟通协调,必要时请求运力援助。民航部门要主动向民航总局汇报,加快玉树机场的改造,提升运输保障能力,争取在客运高峰期和建设施工期增开玉树至西宁、西安的航班,力争尽快开通玉树至成都、格尔木的空中航线,最大程度地满足玉树重建工作高效便捷的运输需求,缓解公路旅客运输压力。铁路部门要在客运高峰期加开客运专列,在建设施工期及时增加运力,保障参建人员及时抵青和返乡。
  (五)货运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部门协调”的道路货运保障思路,全力抓好玉树灾后重建道路货物运输组织管理。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车辆。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动员省内外社会车辆参与重建物资运输,并制定措施,积极引导鼓励大型骨干运输企业与托运方开展运输总承包等形式的合同运输,保障运力需求。二是对大宗、重点建设材料的采用按照“省内供应、集中采购、援建单位自购相结合”的方式,均要求报送运输计划,实行集中统一运输,确保完成指令性货物运输任务。交通运输部门根据省经委等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援建单位提供的指令性运输或批量运输计划,充分发挥骨干专业运输企业的作用,统一组织调配车辆运输,统一审核和协调结算运费。三是做好运力储备。以驻军车辆和专业运输企业为主体,其它社会车辆为辅的方式保障运力储备,出现运力不足时,应及时协调周边省份给予支援。
  民航部门要做好紧急物资、重要物资和鲜活物资的运输工作,必要时应调派货运飞机运输。
  铁路部门要做好疏导分流西宁地区中转和集散物资、人员的工作,最大限度地缓解国道214公路线的交通压力。
  (六)基础保障
  1.青藏铁路公司加快西宁北货运站、格尔木货运站、平安驿货运站、湟源货运站、海晏货运站建设,会同西宁市、海西州政府做好站场管理及物资装卸、仓储等工作。
  2.现场指挥部建材、运输、电力、施工保障组会同玉树州政府要抓紧在结古建设三个大型临时物资集散场地,便于物资分类仓储,为开展规模化均衡运输,提高道路运输冬季运输效能,缓解夏季公路通行压力,实现物资的冬储夏用奠定基础。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足够力量、配备装卸设备做好物资装卸、管护工作,防止出现车辆积压和物资损毁、被盗现象。
  (七)服务保障
  1.合理设置和建设应急运输车辆维修救援服务网点。按每个服务点辐射200—250公里服务范围为原则,在国道214线、省道308线的西宁、花石峡、玉树、格尔木、曲麻莱5个地方设置专业维修救援服务网点,西宁、格尔木可充分利用现有服务设施和服务救援力量,其余三个点为增设。各维修救援网点的设立充分依靠省内专业维修企业,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面向社会公布救援维修联系电话,接受车辆维修救援。
  2.省财政厅在积极做好向中央财政争取玉树重建运输保障资金工作的同时,要根据省政府核定的运输指导价格和交通运输部门规定的运费审核及结算手续,按旬及时为参与指令性运输任务的企业结算运费,确保重建物资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在依法开展有关机动车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和路政运政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通过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超载部分不计运费等措施,确保公路、桥梁的安全,要树立服务灾区重建运输保障工作的思想,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4.省经委要安排石油销售部门在G214、S308沿线临时增设加油站,严格执行国家价格规定并保障油料供应。

 

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施工保障方案

  为确保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程顺利实施,根据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尽快组织编制施工保障方案和现场实施指挥调度方案的紧急通知》(青震指〔2010〕8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及玉树地震灾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预测
  按照玉树灾区重建工作部署,灾区重建工作用三年时间完成主要任务。大量的城乡住房、公共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学校、医院等项目将开工建设。据预测,正常月份平均施工人员为4万人左右,高峰期施工人员可达6万人。三年内重建工程建材需求约2000万吨。大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大量施工人员设备的集中,给玉树地震灾区灾后重建期间的供电、供水、供油、卫生防疫、后勤补给、建材供应、交通组织等方面的保障带来巨大压力。
  二、保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在省玉树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各协调组和省州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确保工程施工顺利实施。

  (二)坚持统筹安排,有序施工。按照重建规划的要求,合理安排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空间布局和开工时序,及时下达项目建设计划,使各项保障工作相对均衡有序,避免大起大落。
  (三)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实际。从玉树地区的地理位置、生态地位、气候特点等现实情况出发,充分考虑玉树地区环保要求高、施工期短、机械人工高原降效大的实际,科学编制各类计划,合理调配参建力量,注重实际效果。
  (四)坚持安全质量优先,注重实效。建立安全质量保障体系,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企业编制针对玉树地区及工程特点的施工方案,强化工期保障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
  三、保障方案
  (一)供电保障
  玉树州是全省唯一大电网未能覆盖的地区,供电主要依靠境内现有的小水电。据测算,重建施工用电需7560万度。根据电力部门的资料,重建前期通过现有水电站的恢复工程及周边水电站向结古镇连网,可以满足电力供应需要。施工高峰期主要考虑330KV输电线路供应电力。因此电力部门要加快实施大电网进入玉树地区的各项工作,早日开工建设。同时施工企业要按照各自的施工负荷自备燃油发电机组,自行做好施工用电应急保障。
  (二)供水保障玉树结古地区生活和施工用水预计36万吨/日。目前临时保通供水能力约1万吨/日,已有水井可供约1万吨/日,缺口1.6万吨/日。需再打4口水井,可基本满足重建期间的生活和施工用水需求。同时,施工高峰期可部分采取消防车错时取水送水、施工工地备储水箱等措施,来满足施工高峰期的生产生活用水。  
  (三)供油保障
  据测算,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用油料大约需4177吨。虽施工用油需求量不大,但由于各类物资运输用油量较大,加之燃油发电机组用油,玉树地区用油供应存在缺口,需要通过协调中国石油公司加大向玉树地区的油料供应,来满足施工期油料供应。
  (四)医疗保障
  玉树地区原有医疗力量相对薄弱,在地震中又遭受重创。在玉树各医院恢复重建完成之前,现有一些抗震救灾医疗机构要继续提供医疗服务保障。同时要先行建设高压氧仓等设施,为参建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施工企业要利用宣传画、板报、宣传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宣传预防高原病知识,提高每位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并在每个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各参建单位要建立人员轮换休整或疗养制度,确保参建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施工临时住地保障
  玉树地区地形狭窄,用地十分紧张。特别是过渡安置与重建工程相互交织,矛盾更加突出。在结古镇城镇重建规划编制中对施工临时住地予以了统筹考虑,现已在规划中划定七个片区、总占地面积108万平方米作为施工企业基地,考虑施工工地现场可安排部分板房、帐篷解决办公和施工人员住宿,基本满足重建施工需求。
  (六)施工队伍保障
  玉树灾后重建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及全国各地的重视和支持,目前已初步确定由部分中央企业及北京、辽宁等地进行对口援建。同时省内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参建积极性很高,现有各类企业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专业结构上,完全可以满足灾后重建工作的需要。除已经确定的对口援建单位、企业外,其他参建队伍的选择按照招投标的要求或特事特办的原则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进行确定。特殊情况下经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批准,亦可直接确定参建队伍。
  (七)施工机械保障
  加强施工区域内机械设备供求信息发布。以施工企业自有设备和市场化租赁相结合,组织引进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在玉树州设立租赁点,由施工企业自行组织租赁。施工企业配足中小型施工机具,并配备专业操作人员和机械维修人员,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八)后勤保障
  据测算,重建期间施工队伍需用粮食13600吨、食用油850吨、肉类2550吨、蔬菜类7650吨。目前玉树灾后商业功能恢复很快,重建期间商务部门加强后勤保障物资调控和组织调度,加之市场的调配力量,可基本满足施工期间的需求。
  (九)建材保障
  按照《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材供应保障方案》,将通过提前安排生产、加强采购储备、强化计划调控等措施予以保障。
  (十)交通运输保障
  按照《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运输保障方案》对公路运输进行保障。对于城镇交通运输,在施工高峰期采取划定单行道、限制部分机动车辆在一定时段一定路段的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来保障重建工程施工物资运输需要。
  (十一)施工质量和安全保障
  建立和完善政府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及企业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贯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加强政府部门对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根据重建任务量,从省内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抽调监督人员赴玉树地区工作,充实监管力量。重建工程项目全面实行工程监理制。
  (十二)资金保障
  财政等部门及建设业主单位要按照建设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项,防止截留挪用。物价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水泥、钢材、砖瓦、砂石等灾后重建主要物资的价格监控,防止不合理涨价。
  (十三)技术保障
  参与重建的主要规划编制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必须在玉树地区派驻技术人员,负责相应的衔接协调工作,现场处理必要的规划调整、设计变更事项,解决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规划调整、设计变更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十四)应急保障
  为应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交通运输、建材供应、机械供应、质量安全事故、社会治安等突发事件,各协调组、对口援建单位、施工企业要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十五)治安保障
  施工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包括相应的治安保卫措施。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必须确定治安保卫负责人,组织实施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并根据工程规模、性质等情况,建立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组织,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的监督管理。治安保卫负责人由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担任,在工程开工前将名单报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和施工现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组织保障
  玉树灾区重建施工保障工作涉及部门多,协调量大,为使施工保障工作有序高效,由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总体负责协调落实灾后重建工程施工保障工作。指挥部下设的规划、项目管理协调组和建材、运输、电力、施工保障组,以及玉树州政府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具体负责落实相应的重建工程施工保障事宜。
  五、保障措施
  (一)工作报告制度。各协调组要及时向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报告工作,提出工作方案和建议,经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二)协调会议制度。各协调组要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安排有关工作。
  (三)信息沟通制度。各协调组要建立与相关部门、相关企业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反映各方诉求,传达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的安排部署。
  (四)监督检查制度。各协调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的各项安排部署。
  (五)宣传培训制度。对于灾后重建工程参建单位及其人员,在进入玉树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和高海拔地区生活知识教育培训。

 

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现场指挥调度方案

  为确保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程顺利实施,根据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尽快组织编制施工保障方案和现场实施指挥调度方案的紧急通知》(青震指〔2010〕8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及玉树地震灾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按照玉树灾区重建工作部署,灾区重建工作用三年时间完成主要任务。大批城乡住房、公共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学校、医院等项目将开工建设,大批勘察设计队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将进入现场。据预测,正常月份平均施工人员为4万人左右,高峰期施工人员可达6万人。玉树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平均海拔高,高寒缺氧;物资保障能力低,建筑材料缺乏;运输通道少,运输难度大;施工场地狭小,作业条件差;设计、施工等专业人才短缺,组织管理能力弱;灾后重建任务艰巨,时间紧迫,给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带来很大难度,必须重视和加强重建工程现场指挥调度,以保障重建工程的有序、有效实施。  二、现场指挥调度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一指挥。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通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确定工程实施的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引导工程施工相对均衡有序进行,并统一负责重建工程现场的指挥调度。
  (二)市场调节,减少干预。行政措施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并主要通过经济手段实施现场指挥调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调配作用,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内部安排和管理工作。
  (三)以人为本,科学指挥。重建工程现场指挥调度应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特点,科学合理安排重建任务,保障参建人员的身体健康。
  (四)加强协调,督促检查。按照安排部署,协调地方政府、对口援建单位、灾后重建部队、武警等的关系,组织灾后重建规划的实施,督促检查重建项目的落实。
  三、参建队伍选择和建材、施工机械设备调度
  玉树灾后重建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及全国各地的重视和支持,现有省内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专业结构上,完全可以满足灾后重建工作的需要。
  (一)确定的对口援建单位。北京市和中国建筑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公司、中国水利水电集团公司对口援建极重灾区;辽宁省和中国铁路建设总公司对口援建重灾区;我省部分地区对口援建一般灾区。
  (二)其它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在符合资质条件、具有高原地区建设经验的省内外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中,按照招投标的要求或特事特办的原则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进行确定。特殊情况下经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批准,亦可直接确定参建队伍。
  在我省从事工程建设的省内外勘察设计单位中,择优选择勘察、建筑设计、市政设计、公路设计、水利设计的勘察设计单位若干家,承担房建、市政、公路、水利等方面的勘察设计任务。
  在我省从事工程建设的省内外施工企业中,择优选择在房建、市政、机电安装、公路、水利、装修等施工方面实力较强的二级以上企业以及建筑劳务企业若干家,作为参与重建工程施工和提供劳务,承担一般灾区和部分重点工程施工和提供劳务。
  (三)工程监理单位。择优选择省内外从事房建、市政、公路、水利工程监理的10余家监理企业,承担重建工程建设的监理任务,以保证监理工作质量和队伍稳定。
  (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我省从事工程质量检测的企业中,择优选择2—3家企业在玉树地震灾区设立检测分支机构,承担重建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解决玉树地震灾区缺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问题,保障恢复重建工程质量。
  (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充分发挥玉树州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同时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协调从省内外选派若干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业务熟练、工作扎实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参与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六)施工机械调度。加强施工区域内机械设备的供求信息发布。以施工企业自有设备和市场化租赁相结合,组织引进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在玉树州设立租赁点,由施工企业自行组织租赁。施工企业配足中小型施工机具,并配备专业操作人员和机械维修人员,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建材调度。根据项目施工进度,提前落实建材需求量。按照《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材供应保障方案》,通过提前安排生产、采购,加强储备、强化调控予以保障;按照《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运输保障方案》对公路运输进行保障。对于城镇交通运输,在施工高峰期采取划定单行道、限制部分机动车辆在一定时段一定路段的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来保障重建工程施工物资运输需要。
  (八)创新重建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对口援建的重建工程项目在符合规划等前提下,实行项目管理公司或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交钥匙”工程,其它重建工程项目在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下,由项目业主按建设程序实施。
  (九)援建保障调度。强化现场组织调度系统,全力做好电力、油料、用水、场地等施工保障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施工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主动为援建队伍提供生活补给和医疗防疫等服务。援建单位自行采购材料的运输均要纳入重建整体运输计划。
  (十)重建项目行政审核。分别成立省级、州级和县级玉树重建项目行政审核大厅,按照省、州、县项目审核权限划分,统一负责重建项目的相关审核工作。审核大厅由发展改革、经委、建设规划、交通、水利、农牧、林业、国土资源、监察、统计、安监、消防、民宗委、文化等有关部门组成。各组成部门在审核大厅分别设立各自的重建项目审核服务窗口,按照现行职责权限划分,做好项目审核服务工作。
  四、组织保障
  重建工程现场指挥调度工作由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总体负责。指挥部下设的规划、项目管理协调组和建材、运输、电力、施工保障组分别负责相应建设任务的具体指挥调度工作。
  各对口援建单位、大型企业、军队和武警在玉树地区要设立办事处或指挥部等机构,作为现场指挥调度的平台。参与重建的主要规划编制单位、勘查设计单位等必须在玉树地区派驻技术人员,负责相应的衔接协调工作,现场处理必要的规划调整、设计变更事项,解决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协调会议制度。各协调组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通报工作情况,沟通信息,及时协调解决重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提供有力保障和高效服务。
  (二)计划调度制度。各协调组根据重建规划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施工力量需求计划、建材用量计划、大型机械设备需要量计划等,报灾后重建工程现场指挥调度办公室进行汇总,编制总体分年度各项计划,报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对口支援和社会定向捐建项目,要统一纳入重建工程年度实施计划。
  (三)登记备案制度。凡重建工程参建队伍、机械设备、车辆等,均向相应的协调组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台账,并完善进入和清出制度,为重建工程现场指挥调度做好基础工作。
  (四)集中审核制度。重建项目行政审核事项必须在审核大厅内办结。审核大厅各服务窗口之间要加强沟通,重大事项事先应进行协调。项目单位在各阶段的申报资料和审核部门的审核结果通过审核大厅内部资料传送系统实现资源实时共享。
  (五)监督检查制度。各协调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协调的事宜,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六)信息沟通制度。各协调组要建立与相关部门、相关企业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反映各方诉求,传达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的安排部署。重建工程建设方面的重要信息由指挥部统一向外界通报、公布。
  (七)应急保障制度。针对建设过程中突发出现的施工队伍、建材供应、机械供应短缺问题,安全事故等,各参建单位分别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做好应急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