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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入实施“123”科技支撑工程的意见
来源:http://www.qh.gov.cn    时间:2010年06月30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取得新突破,按照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要求,以科技创新推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以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带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项目实施,使一些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和科技“瓶颈”得到有效缓解,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深入实施“123”科技支撑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123”科技支撑工程实施进度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统筹安排,为工程实施创造有利条件,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措施上更加有力。特别是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充分发挥实施科技支撑工程的主体作用,强化措施,进一步细化工程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目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走上项目建设第一线,督查落实,及时解决重大问题,保证既定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调动各种要素集聚企业,推动“123”科技支撑工程实施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要确保三年内投入财政资金3亿元,其中,省财政厅确保新增财政资金1亿元,省科技厅三年整合资金1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三年内各整合资金5000万元。要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各类项目资金支持,在2009年的基础上,力争增加20%。各金融机构要继续加大对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力争贷款在2009年的基础上增长20%。进一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力争实现抵扣面达到100%。省财政厅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要以政府采购的形式予以支持。引导和支持人才要素向企业集聚,积极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产学研相结合,培养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三、进一步加大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为经济发展提供科技保障
  要将“123”工程的实施与调整和振兴我省优势产业以及“扶大育小”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起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解决长远发展问题,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一要继续鼓励企业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研究工作。“123”工程10个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要鼓励企业自主引进制约产业发展的先进技术、先进装备,注重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实现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二要加大科技联合攻关的力度。“123”工程20个联合攻关项目,要通过与科研院所、大学的联合,切实解决发展中的科技难题,攻克核心技术。三要加强和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在继续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强化自主创新,充分调动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推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123”工程30个企业自主创新项目,要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掌握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通过自主创新,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通过自主创新,提高各类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从资源消耗型经济向资源节约型经济的转变,通过自主创新,提高节能减排的水平。
  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的载体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要继续加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技术研发、技术转移、资源共享、企业孵化等方面的科技载体作用,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平台的服务能力和对接能力,实现向上集结国内外优势创新资源,向下集结相关企业。紧密围绕科技发展前沿和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科技创新研究,密切结合优势特色经济技术提升,瞄准产业重大技术需求开展技术合作和技术服务,加快新技术的攻关和应用,力争取得一批重大研究成果,有效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五、建立健全项目验收、考核奖励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要进一步推动工程的组织实施,加强对项目和政府各项支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发挥政府支持资金的引导和补助作用,使政府投入资金成为“助推器”和“倍增器”,并集成各种资源做好各项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制定“123”科技支撑工程项目验收、考核奖励办法,明确考核目标,加大监督检查与考核力度,对项目实施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调动和激发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热情,形成“重实干、创实绩、争一流”的良好发展氛围,促进“123”工程项目的实施。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23”科技支撑工程的实施,在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惠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义重大。这一工程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营造有利于“123”科技支撑工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青海省“123”科技支撑工程项目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