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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化隆县春节群众文化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2月07日    

 

 

  

化办发〔20189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化隆县春节群众文化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

2018年化隆县春节群众文化活动方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6


2018年化隆县春节群众文化活动方案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彰显化隆人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丰富和活跃春节期间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文明、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原则

本着喜庆、热闹、节俭举办及小型、分散、便民的原则,自觉践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注重本地特色,倡导群众参与,通过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贴近生活的文化活动,打造有影响力的文化活动品牌,推动全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激发全县人民建设和谐化隆的热情和干劲,进一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迎新春·促消费”活动。在巴燕镇广场举行化隆县2018年迎新春商品展销活动启动仪式,组织20家企业参加展销活动, 在各中心集镇组织集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商贸企业各自开展促消费活动,为全县商贸流通企业销售搭建一个良好平台,为百姓提供一个方便、惠民的购物环境。

时间:2月3日—3月1日

启动地点:巴燕镇文化广场、扎巴镇集市

责任单位:县应急办、工业和商务局、市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城管局、广电局,巴燕镇、扎巴镇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

相关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服从安排,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县广电局安排记者在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及时做好集中宣传报道工作,突出活动主题、宗旨及亮点,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参加活动企业在活动期间要保护好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加强市场及周边购物环境整治,不得乱挂横幅广告、私搭棚子占道经营,要落实“门前三包”,加强卫生清扫,引导有序停车,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在货物运输、商品运营等各个环节安全有序。

(二)迎新春送春联及书法美术展活动。征集县内优秀书法美术作品,举办书画展,并进行评奖。同时,组织书法家、书法爱好者为群众送春联、送福字。

1.送春联活动

时间:2月10日至13日

地点:县城文化广场、部分乡镇

责任单位:县老干部局

2.迎新春书法美术展

时间:2月25日至3月8日

地点:化隆县紫竹书画院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文联、化隆县紫竹书画院

牵头单位:县老干部局

(三)迎新春文艺演出。汇聚全县文艺人才,精心准备一台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讴歌改革开放40周年辉煌成就文艺演出,时间约70分钟。文艺演出录制后在县城文化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

时间:2月12日—3月1日

地点:县城文化广场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局

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四)电影展播活动。各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队在社区、乡镇做好优秀国产电影公益放映,县广播电视台在县城文化广场大屏幕播放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的影视节目,丰富荧屏,增添喜庆氛围。

时间:2月12日—3月5日

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五)社火展演。依托传统节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化隆特色,精心组织民俗文化活动,通过秧歌、舞狮、彩船、藏戏、高跷等传统习俗,全面展示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时间:2月27日(正月十二)—3月3日(正月十六)

地点:县城及有关乡镇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公安局

相关要求: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好本乡镇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有关政事为题材的各类活动,并做好社火队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巴燕镇、谢家滩乡做好进城社火队的组织协调工作;县公安局做好社火队演出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并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做好社火辅导、组织协调等工作,并安排好社火进城汇演工作;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热情接待社火队,大力支持各社火队的演出活动,把热情接待好社火队作为春节期间紧密联系群众、推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并在3月1日(正月十四)上午9点统一到县文化广场参加进城社火队慰问工作。

(六)元宵节灯展。突出展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民俗文化、风景名胜和全县经济社会建设成就,通过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民俗灯展,营造喜庆氛围。
  时间: 2月14日至3月2日

地点:县城文化广场、建设路及县城主要路口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巴燕镇政府、县直各单位

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任务要求:

1.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在县城文化广场、县政府楼前、财政局楼前、县医院路口、国土局楼前、原畜牧局楼前、法院楼前等地段根据周边环境共制作大型花灯9组;在县城建设路南侧人行道每100米制作不同造型的小型落地花灯1个,共20个。在群科新区广场制作大型花灯1组。

2.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于2月10日前在县城建设路制作彩门1个,同时做好县委门口及广场周边美化亮化工作。

3.县直各单位制作手工花灯于3月1日上午在指定地段展出,3月3日早晨灯展结束后自行收回。各单位制作手工花灯要美观大方,有特色有新意,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灯展区的挂线及接电工作。各单位参展的花灯手工制作率要达到60%以上,接好灯线。具体制作数量如下:

县委办(10盏)、人大办(10盏)、政府办(10盏)、政协办(10盏)、监察委(10盏)、政法委(10盏)、组织部(5盏)、宣传部(5盏)、统战部(5盏)、法院(10盏)、检察院(10盏)、总工会(5盏)、妇联(5盏)、团县委(5盏)、工商联(5盏)、老干部局(5盏)、统计局(5盏)、财政局(10盏)、发改委(10盏)、残联(5盏)、市监局(10盏)、司法局(10盏)、审计局(5盏)、环保局(10盏)、工业和商务局(10盏)、农牧局(10盏)、林业局(10盏)、水务局(10盏)、交通局(10盏)、民政局(10盏)、扶贫局(5盏)、民宗局(5盏)、国税局(5盏)、地税局(5盏)、卫计局(10盏)、教育局(10盏)、公安局(10盏)、人社局(10盏)、国土局(10盏)、城管局10盏)、住建局10盏)、新农办(5盏)、党校(5盏)、新区综合办(5盏)、人民银行(5盏)、电信公司(10盏)、电力公司(10盏)、邮政公司(10盏)、移动公司(10盏)、联通公司(10盏)、财险公司(10盏)、农发行(10盏)、农业银行(10盏)、建设银行(10盏)、信用联社(10盏) 共465盏

4.县文化馆负责于3月2日(元宵节)在县城文化广场组织元宵节“猜灯谜·送礼品”活动,灯谜内容以宣扬传统文化为主,一个灯谜对应一个奖品(共465个奖品),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看灯展、猜灯谜”活动。

(七)“迎春杯”职工、农民射箭锦标赛。传承弘扬全县民间传统射艺文化,推动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为全县射箭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射艺的平台。

时间: 2月26日至27日

地点:群科新区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各相关乡镇

 竞赛项目:复合弓10人组、反曲弓10人组

 参赛单位:巴燕镇政府(5个队)、二塘乡政府(3个队)、谢家滩乡政府(3个队)、甘都镇政府(2个队)、德恒隆乡政府(2个队)、沙连堡乡政府(3个队)、阿什努乡政府(3个队)、石大仓乡政府(4个队)、初麻乡政府(4个队)、塔加乡政府(3个队)、金源乡政府(3个队)、昂思多镇政府(4个队)、扎巴镇政府(5个队)、牙什尕镇政府(3个队)、查甫乡政府(3个队)、雄先乡政府(3个队)、群科镇政府(3个队)、公伯峡管委会(1个队)、各射箭协会(协会手续必须齐全)。

相关要求:镇射箭队由乡镇负责选送,并派专人带队参赛;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开幕式及比赛活动;县公安局负责比赛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县卫计局负责比赛期间的医务保障工作;县城管局负责比赛场地的环境卫生治理。

(八)化隆县迎新春乒乓球比赛。

比赛时间: 3月14日至16日。

比赛地点:群科新区(县工会职工活动中心)

参赛人员:全县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组建男、女队(队数不限)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名,运动员4名。

竞赛项目: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报名截止日期: 3月1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春节文化活动顺利进行,成立化隆县春节群众文化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长:马明旭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安项加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李照本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穆玉霞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敏喜梅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马海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活动组、安保组、宣传组、亮化组,其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活动组

 长:敏喜梅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海云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组织春节期间的各项文化活动。      

  (二)安保组

 长:李照本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王延华  县公安局政委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办、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负责做好各项春节群众文化活动安全防范工作。在各乡镇组织社火演出时确保道路畅通,安排人员做好巡逻工作。在节目演出现场区域划定警戒区,指挥现场车辆停放,县城巴燕排查火灾等各类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维持好各项活动的秩序。

(三)宣传组

    长:穆玉霞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王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全面宣传报道春节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手机信息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活动内容,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做好各类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在全县营造出喜庆、欢乐、祥和、幸福、团圆、红火的节日氛围。

(四)美化亮化组

 长:王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副组长: 韩志远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员单位: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

工作职责:负责节日期间全县的亮化美化指导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将举办好春节系列文化活动作为充分展示文化自信、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推动文化事业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及早安排,积极组织、广泛动员,认真做好各项文化活动的筹备实施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挖掘具有我县地域文化特色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用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文化内容为传统节日增添色彩。

(二)夯实责任,确保安全。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加强协作,确保文化活动安全、顺利开展。各项活动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进度和质量。县公安、交警、消防、住建、电力等部门要提前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维护公共秩序,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精心编排,丰富内涵。在筹备各项演出和文化活动中,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国梦宣传教育等紧密结合,精心创作编排反映当地独特文化内涵、彰显发展成就、弘扬时代精神的文艺节目,在丰富思想内涵、引领价值追求、增强文化内涵上下功夫,注重节目的思想性、艺术性,不断丰富城乡基层文化生活。

(四)严守纪律,务实节俭。坚持勤俭节约办活动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各项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树立文明新风,弘扬文明风尚。

(五)加强整治,美化环境。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在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除卫生死角。各临街单位、门店要保持楼体整洁,在楼顶安插国旗(凡升挂国旗的单位全部更换新国旗)、彩旗,各机关单位办公楼悬挂宫灯,已实施亮化的,要及时维修亮化设施并在夜晚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