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政办〔2017〕118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健全化隆县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县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气象为农服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我县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为农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特建立健全如下全县气象防灾减灾体系。
一、组织机构建设。要成立气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确定气象灾害防御管理任务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及工作职责。
二、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按照“有职能、有人员、有场所、有装备、有制度”要求建立气象信息服务站,指定专人负责气象信息服务站日常工作。
三、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急行动计划建设。制定并印发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每个村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行动计划。
四、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建设。巴燕镇、昂思多镇、谢家滩乡、阿什努乡按照乡镇气象防灾减灾建设评估细则建设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
五、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响应工作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绩效考核。县上将预警信息接收、有效传播、快速响应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绩效考核。
七、完成时间。2017年7月底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县气象局。
2017年8月3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