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政办〔2017〕116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化隆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7月11日
化隆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为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及国家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化隆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全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我县是暴雨(雪)、洪涝、干旱、冰雹、雷电、大风、道路结冰、低温冻害、霜冻等气象灾害频发区域。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衍生灾害,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随着气象卫星和数值天气预报资料的广泛分析应用,我县灾害监测预报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通讯、电子显示屏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广泛应用于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与服务面不断拓展,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气象灾害防御的社会经济效益日益显著。
但目前,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生命财产安全的需求不能完全相适应。如何科学防灾、依法防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最大程度地减轻防灾的经济成本和社会负担,成为气象灾害防御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不断增加,全球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危害也日益彰显,在全球气候变化为主要特征的背景下,气象灾害呈明显上升趋势,暴雨、洪涝、大风、严重干旱、高温、极端低温、特大雪灾和冰冻等灾害出现的可能性增大。气象灾害对农牧业、林业、水利、化工、环境、能源、交通运输、电力、通讯等高敏感行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越来越重,对经济社会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的作用,综合运用科技、法律、行政等手段,着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应对准备、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趋利避害。气象灾害防御必须坚持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气象灾害防御以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实现综合防御。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气象灾害防御实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战略布局的要求,分清轻重缓急,逐步完善灾害防御体系。
坚持依法防灾,科学应对。气象灾害防御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利用先进技术对气象灾害进行监测预测,尊重科学,合理制定灾害防御方案,加以组织实施。
(二)目标
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及信息发布能力,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知识水平,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和“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减轻各种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气象灾害防御布局
(一)城区
随着我县城市化快速发展,城区内涝、冰雪等造成的灾害日益严重。
防御城区气象灾害,要大力开展城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为科学编制城区规划以及制定相关基础设施防御标准提供依据,提高城区生命线工程的抗灾能力。加强城区气象灾害的检测预警系统建设,增强早期预警、提前防范的能力。
(二)乡村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乡村是气象灾害防御的薄弱区域,暴雨、洪涝、干旱、冰雹、雷电、大风、道路结冰、低温冻害、霜冻、雪灾等灾害对农业、林业、畜牧业生产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对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威胁。由于乡村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不畅,且基础设施抗灾能力薄弱,农民群众防灾意识不强,防灾避灾技能不高,乡村防灾减灾工作亟待加强。
防御乡村气象灾害,要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布能力建设,扩大乡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面,保障气象灾害信息能够到村入户;加强乡村防灾科普宣传和农民防灾避灾技能培训,建设乡村防灾科普宣传与技术培训基地;增加气象科技的贡献率,保障农业产量稳产高效;开展新农村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开展农业和乡村基础设施防御气象灾害能力普查,修订完善乡村建筑物和农业生产设施防灾标准;科学规划农业生产布局和新农村建设布局,加固和改造现有的乡村防灾基础设施和民宅等建筑物。
(三)沟河流域
在地理分布上,我县境内有大河流1条,中小河流15条,山洪沟16条。其中,黄河自西向东横穿全境,长达168公里,山洪沟从北向南流入黄河,沟河流域面积较大。近年来由于极端强降水和干旱发生概率均呈增大趋势,流域洪涝灾害周期缩短,大面积干旱也时有发生,严重威胁流域内人民生产生活和区域经济发展。
主要河流流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要把防御暴雨和持续性强降水引发的流域性洪涝和泥石流,以及流域大面积干旱、严重的季节性干旱放在首位,实现工程性与非工程性防御措施有机结合,构成完善的流域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建立跨部门的流域洪涝干旱联防工作机制,合理布设流域气象、水文监测网,确保及时获取流域面雨量信息,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流域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开展流域降水过程预报;建立洪涝、干旱灾害预警机制和应急响应预案;编制和更新流域洪涝、干旱风险区划,调整流域防洪标准,提高抗御洪水的能力。
(四)重要交通干线与输变电线沿线
交通运输和电力工业是重要基础产业,同时也是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行业。暴雪、大雾、低温、冰冻等对公路和输变电线沿线的影响尤为显著,容易造成道路结冰、交通瘫痪、电力供应中断等严重后果。随着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生产部门的相互依存度越来越高。一个行业受灾后,不利影响会迅速连锁传递到其他行业,灾害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会明显放大。
交通干线与输变电线沿线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是建立交通气象观测、电力气象观测等专业专项气象灾害监测网络体系,发展专业专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技术和预警服务,实现部门间、行业间的信息与资源共享以及灾害协同防御;开展公路和输变电沿线精细化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气象灾害防御的设计标准;建立公路和输变电沿线工程设计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合理规划和布局,科学防灾避灾。
(五)主要林区
我县林区面积较大,森林草原防火尤为重要。草原和主要林业生产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要统筹规划林区气象观测体系,加强干旱、森林火险监测能力;建立精细化的干旱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预测业务,开展相应的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县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应当联合建立森林草原火险预报预警制度。气象部门根据森林草原防火的实际需要,做好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同时做好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发布工作,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供气象信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实施人工增雨,新闻媒体应当及时播报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
四、主要任务
根据我县气象灾害特点和防御重点,统筹制定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全面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一)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建立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气象灾害综合探测系统,构建气象灾害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发展精细化气象预报业务和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加强气象灾害预警的发布,显著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1、提高气象灾害综合探测能力
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水平,完善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充实观测项目,加密观测站点,提高自动化观测水平。充分利用现有天气雷达资料,实现对气象灾害的全天候、综合立体性连续监测,并在现有基础上达到各乡镇至少建设一处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
2、完善气象灾害信息网络体系
统筹发挥公共信息网络和专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作用,加快推进气象通信网络的升级换代,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资源,建立和完善各相关部门间气象灾害信息实时快速交换网络共享平台,实现全县气象灾害信息的高度共享。
3、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进一步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监测和预警以及极端天气气候时间的预测,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业务系统,提高预报的精细度、预警时效和准确率,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业务系统,建设各类专业气象服务平台,加强精细化预报能力建设,大力提高各部门、各行业的专业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4、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
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实完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不断提高发布频次,实现预警信息的滚动发布。建立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体、通信工具和通信资源进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机制或平台,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多种渠道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有效传递给公众。加强覆盖城乡的立体化信息发布体系,扩大预警信息公众覆盖面。
(二)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1、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全县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气象灾害风险分布情况。建立以乡村为基础的气象灾害风险调查收集网络,设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分灾种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完善气象灾害风险信息上报系统和制度,加强对气象灾害风险信息的综合分析、处理和应用。
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查找气象灾害防御的隐患和薄弱环节,为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措施等奠定基础。
2、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
建立重大工程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及相关的标准,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确保在城乡规划编制和工程立项中充分考虑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的影响。开展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和评估,为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和编制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应急预案提供依据。
(三)建设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系统
大力推进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全面提升支撑和保障农业生产服务的能力,加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建设,包括农业气象信息建设、农业气象公共服务建设、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建设,达到农业气象服务制度化、依据客观化、指标定量化、形式多样化的目标。
1、农业气象信息数据平台建设
建立农业气象信息基本档案、基本资料、基本指标和基本方法信息数据平台。针对各地气候特点,对设施农业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建立设施农业温棚内作物气候受灾指标、设施农业灾害预警指标。
2、农业气象公共服务建设
──农业气象预报服务。针对农业需求,提供精细天气预报服务,尤其是在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前后及农事关键时期做好气象服务。包括农业天气分析评估、农业灾害性天气、病虫害、作物适宜播种期和收获期、作物产量、重要物候期、土壤水分、未来气候趋势预测和极端气候条件预测及对农林牧业生产影响的预评估等服务产品。
──农业气象情报服务。开展设施农业及大田农业气象要素的实时监测,将气象监测信息在第一时间传输到农户及决策部门手中,提高气象服务时效。
──农业气候服务。包括农用气候专题分析、作物气候生态适应性分析、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分析、农用气象灾害专题分析、农用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精细化农用气候动态区划及成果推广应用、退耕还林草气候适应性分析等服务产品。
──农业气候环境评价服务。开展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和反季节蔬菜的气候环境评价服务。开展极端天气事件对特色作物的影响评价服务。充分运用有利的气候条件,科学调整种植业、养殖业结构和布局,减缓气候变化对农牧业的不利影响。
──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建设。建立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一体化业务系统和气象灾情信息收集与评估系统。积极向农户推广农业气象适用技术和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技术。
──农业气象信息传播发布能力建设。加强农业气象信息传播发布能力建设,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电话、手机短信、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建立气象预警信息专用发布平台,及时传播重要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农业气象信息资料和服务产品,迅速提供给农业部门和农业生产者等用户终端。
(四)提高气象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制定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
1、制定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
要依据气象灾害特点及其风险区划,针对各类气象灾害组织编制防御方案,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实施,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综合评估气象灾害防御效益,及时分析总结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新问题,不断修订、补充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方案。
2、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广泛开展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气象科普知识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科普活动,加强对全民特别是农民、中小学生等防灾减灾知识和防灾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避险防灾能力。
(五)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形成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组织制定各类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明确气象灾害的等级划分、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应急救援的启动和终止规程、紧急避难场所和转移路线、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部门职责和联动机制、应急处置措施等事项,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
2、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各相关部门紧密协同联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信息跨部门共享和协作联动。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提高对干旱、冰雹、大雾、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等灾害的应急作业水平。
加强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气象减灾志愿者队伍。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和公民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作用。
3、提高基层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充分发挥社区、乡镇在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方面的基础作用。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检查,对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进行评估,促进基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规范化和社会化。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中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区、乡镇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围绕“消除社区安全隐患、提高居民减灾意识”,着力提高城乡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切实提高基层居民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建立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发展乡村气象服务信息员,确保及时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向责任区内的群众传递,按照防御方案和应急预案,正确防御气象灾害。面向乡村开展气象灾害集中培训和应急演练。
五、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战略布局、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加强城区、乡村、牧业、交通等高影响区域和行业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
为加强气象灾害立体监测系统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依托已有现代化建设成果,到2020年,与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专业机构已有资源和建设紧密衔接,实施以下工程建设。
(一)乡村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开展乡村气象及相关灾害普查,建立综合观测系统,全县所有乡镇实现自动气象站全覆盖。发展乡村精细化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提高乡村易发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健全完善乡村和农业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发展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和乡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加强乡村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建设快速、高效的信息传输系统。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和建设成果解决预警信息发布到乡村的瓶颈问题。
(二)人工影响天气工程
完成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应用现有天气雷达资料、气象卫星广播系统以及闪电定位系统和区域气象观测站等资料,有效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三)高影响领域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评估工程
多部门联合建设水利设施、公路、架空输电线、通信设施、农业规模化种植区、重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集中区等的气象灾害防御综合监测系统。发展交通运输、农业、国土、林业、水利、电力等气象灾害预警和评估系统。
(四)雷电灾害防御工程
推进乡村及中小学雷电灾害防御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气象防灾科普教育工程
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发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产品。编制系列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挂图,编制防灾减灾宣传教材,开展形式多样的气象灾害防御宣传教育活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程组织领导
各乡镇应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重大项目建设。层层落实气象灾害防御的各项责任制,把气象灾害防御任务切实落到实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程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建立灾害性天气信息通报与协调机制。
(二)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法制建设
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活动,提高依法防灾减灾的水平。开展有关气象防灾减灾执法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促进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
(三)健全气象灾害综合防御机制
切实加强乡镇、部门协作,确保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及时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部门和乡镇、部门和企业及科研机构的合作,不断深化合作领域和层次。合理配置各种防灾减灾资源,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信息资源共享,联合组织实施相关重大工程、科研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
(四)加大气象灾害防御科技创新力度
加快科技成果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应用,大力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深入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及能源、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实现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的新突破。
(五)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
加快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加强灾害监测预警专业人才培训,优化队伍结构,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培养、流动和评价机制,多渠道发展气象灾害防御人才队伍。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专家队伍建设,为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提供决策咨询。同时还要加强灾害管理队伍建设,开展不同层次的减灾专业教育,提高灾害管理人员水平。加强防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武警支队、公安民警、民兵预备役和各部门(行业)抢险队伍,形成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骨干力量。积极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基层防灾志愿者队伍和乡镇、社区、乡村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在乡村设立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协助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工作,及时接收和传递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和灾害信息,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参与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和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普宣传、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
(六)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机制
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对气象灾害防御经费的投入,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气象灾害防御资金的募集,多渠道筹集气象防灾减灾资金。
(七)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
加强对全社会尤其是对重点区域和人群的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区公众广泛参与的防灾减灾演练。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引导,做好相关科学解释和说明工作,增强公众抗御气象灾害的信心。
七、附则
1、本《规划》由化隆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本《规划》由化隆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3、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