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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化隆县精准扶贫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16日    

 

化办发〔2017102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化隆县精准扶贫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省驻县相关单位

  县新农办制定的《化隆县精准脱贫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县委第24次常委会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15

 

抄送: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精准脱贫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9号)和中共海东市委、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精准脱贫攻坚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东发〔2016〕8号)精神,提前完成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有关指示及省、市、县文件会议精神为指导,集中解决全县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问题,彻底改善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力实施并提前完成2018年度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二、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要求,全面完成2018年脱贫的全县51个村(其中德恒隆乡加家、东家、列村和石大仓乡关藏村属自主搬迁村,不再全面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任务;2017年省住建厅下达的3个“高原美丽”乡村(斯吉海、其大吉、舍仁)由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实施,必须年内实施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实施。

三、资金来源及管理

1.资金来源。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二次费用等资金主要来源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相关部门项目整合资金,总投资为3.63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贷款2.79亿元,农户自筹8403万元。

2.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进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统一管理、分类使用,也不得跨村使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扶贫资金在建设项目期间科学有效地使用工程资金,严格按资金预算进行建设,有效地优化工程成本。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为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项目预算资金有必要变更调整时,村内资金不超出该村预算时经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议事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变更调整,超出村内预算或夸村调整的情况下,必须经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调整变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严格实行报账制。其他未明确的事项,以《化隆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依据严格执行。

3.还款保障。以各相关部门的上级业务部门切块下达的涉农资金统筹安排,各归口单位项目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组织并按照银行规定的还款额度按时限统一还款。

四、建设内容

在全县54个贫困村建设文化广场、危旧房改造、人畜饮水安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村道硬化、环境整治等共50个项目。部分建设项目由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整合资金后组织实施,无法整合的相关项目根据指挥部办公室的统筹安排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实施。各相关部门项目分解如下:

新农办建设项目16项:总投资1.8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44亿元农户自筹3600万元。新建文化广场27座广场公厕31座农户砖墙364522平方米砖墙粉刷388228平方米,墙体涂料371332平方米,砖压顶97924米,铁艺护栏24960米,村内主巷道安装太阳能路灯2785盏;新建13处综合服务用房305平方米共3965平方米(包含每处65平方米卫生室、电商服务中心40平米);1处综合服务用房265平方米(包括65平方米卫生室),10处综合服务用房240平方米共2400平方米(包括40平米电商服务中心);6处综合服务用房200平方米共1200平方米,3处新建40平方米电商服务中心共120平方米1处原党员活动室进行维修结构类型圆管涵涵洞直径1孔1米、长9延米105道(座);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盖板涵涵洞跨径1孔4米涵洞全长6延米31道(座);主线3.5米×5.75公里支线2.5米×4.15公里排水渠400米。

住建局项目1项:总投资6277.5万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597.5万元,农户自筹4680万元。完成危房改造639户。

水务局项目8项:总投资7587.7247万元。引水口3座、引水管100米、铺设500米入户管管道建筑物1620座、铺设管道195079,硬化路拆除及恢复15400m米;宾格网箱防洪墙4645,建筑物24座泵站2座、进水池1座排洪渠2365.15,防洪挡墙4.38米;新建谷坊4座陡坡1座车桥2座坡面截洪渠408米,主沟道防洪墙5495米,防冲坎25米,管道防护墙521米,拦河坝+防洪墙3处共282米,拦河坝8处共57米,管道配件6943个新建渠道2500米/4条拆除渠道2400米/13段、230米/2段,维修渡槽130米/5座排洪槽2座、跌水12座、堰口393座。

交通局项目2项:总投资901.275万元村道硬化49.705公里,其中新建支线23.755公里、主线路面改善25.95公里。

林业局项目6项:总投资1255万元,建设杂果经济林560亩改造村居民房前屋后及老果园12250株沙棘基地8026亩,新农村村庄绿化12个村村委会广场绿化16个。

卫计局项目3项:总投资717.2万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贷款594.2万元,农户自筹123万元。维修村卫生室21处,新建卫生室1处,卫生室设备配置48。农户卫生厕所修建2523座。

环保局项目3项:总投资681.9万元,购置户外垃圾桶300,四轮垃圾车36辆,新建垃圾池131座。

文化局项目7项:总投资277.37万元,新建文化广场3座旅游公厕1座舞台5座配备广场器材21套,设置宣传栏13个,配图书8套。

国土局项目4项:总投资616.20万元。土地平整工程,平整面积73.68平方百米、平整土方213663.82平方米、砌筑田坎70295.0平方米。农田水利工程,新建支渠1条1316.0米、斗渠2条1879.0米、新建农渠11条3447.0米、农涵39座、跌水212座、陡坡3座、水闸14座、倒虹吸1座、波管4座、毛门267座。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3条5071.0平方米、新建生产路4条3570.0平方米、新建人行路7条2377.0平方米、过水路面120米、冲沟涵6座、农桥1座、便桥81座。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持工程,农田防护林15条6919米3471株。

五、实施步骤

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9月中下旬至2018年6月,分项目前期、项目实施、项目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项目前期阶段2017年6月20日至9月10日)。成立县、乡(镇)两级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共建单位联系,开展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内容调查摸底,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明确工作要求,熟悉工作流程;县、乡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签订帮扶协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乡镇实施方案,并提前组织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征地拆迁、拆除破旧房屋、断墙残壁,做好项目建设准备工作;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时限、责任人,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完成各项目施工和工程监理的招投标工作。

项目实施阶段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6月30日)。各相关部门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和各自的项目季度计划,确保项目在2017年9月中旬全部开工建设;各相关单位制定项目施工进度表和倒排工期表,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加强与帮扶单位的协调联系,及时开展2019年24个贫困摘帽村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内容和项目的调查和对接工作。

项目验收阶段2018年7月1日至7月31日)。由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有关部门成立考核验收组,验收组原则上由乡(镇)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全程参与本辖区内的所有项目的工程量核算及验收工作。同时,邀请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项目村第一书记、相关部门及该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组制定考核验收方案,细化量化各项考核指标,对2018年度共51个贫困摘帽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年度考核验收,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评定等次,对联建帮扶单位、项目建设村进行总体评价,8月10日形成考核工作报告并报县委、县政府8月底前县审计局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投资金验收前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收集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及影像资料(验收前、中、后)迎接验收。

六、项目管理职责

(一)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负责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督导检查。承担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和项目监督,协调各项目实施单位在时序、实施地点等方面有序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对项目的审批、实施、资金使用等进行统筹安排。适时组织召开项目研判会,分析研判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对下个阶段项目实施作出安排及要求。成立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评审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超过50%,同时邀请项目涉及的乡镇干部、村民代表列席项目评审会,评审通过后,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审定后,项目实施单位最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分批次按归口行业下达批复,并报县发改委备案。对贫困村本村内需要进行变更的项目,须经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变更;对贫困村跨村需要进行变更的项目,须经县精准脱贫指挥部办公室集体开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变更。(2)科学设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做好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审查论证和项目批复,明确项目建设地点、范围、名称、规模及资金来源、建设期限、运行机制、效益分析等内容。

(二)议事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落实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和有关重要决议、决定;(2)讨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决定有关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文件制度、规划、目标方案、工作计划的出台;(3)讨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如:项目招投标、验收、资金拨付等;(4)讨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不可预见问题或突发的一些问题;(5)分析研判贫困村建设项目实施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社会舆论关注的问题。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职责:按各自的建设内容编制好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经县级主管领导审定,并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由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项目报批程序取得项目批复后,各相关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同时,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监督;工程进度款审核上报按分工负责逐级上报的方式支付。各施工单位要收集各类档案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及财务单据等。

(四)各乡镇职责:负责与联建帮扶单位和县直帮建单位衔接,积极争取和实施项目;做好群众宣传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按要求完成农户住房建设任务,全面开展“六乱”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指导建立新农村主任效保洁机制,建立村规民约;协助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对各类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拿出具体的意见建议后,报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行管理,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项目村所有,由村委会代为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按照县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及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每个村必须有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一名一般干部专门负责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要形成党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倒排建设工期,采取强力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各共建单位、县直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确定专人驻村开展工作,确保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顺利实施。适时邀请县人大、政协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调研指导。

(二)细化工作任务。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围绕“户脱贫、村摘帽”的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具体到村到户到人,强化举措。各项任务明晰到人,并保持稳定性,做到时时清、事事清、人人清,不脱贫不脱钩,不打糊涂仗。各乡镇、各部门要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农民自筹资金、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参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财政资金引导、银行融资、个人筹资、企业捐资及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投融资机制。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检查各项工程进展和完成情况。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督促相关村社建立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环境综合整治、日常卫生保洁、平安创建等长效机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贫困村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大部门协作。基础设施工程点多面广,事关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切实把这项惠民工程建好管好。要认真总结各类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五)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宣传动员,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顺利推进各项工作,最终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改善全县贫困村人居环境。同时,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将精准扶贫落到实处。

 

 

 

 

 

 

 

 

 

抄送:县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