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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五个环节”监管强化食品药品工作
来源:    时间:2015年01月10日    

今年以来,化隆县坚持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主线,加强食品药品生产销售各环节监管,全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了群众健康权益。

一是农牧环节监管。针对我县农畜产业发达且养殖相对集中的特点,县畜牧部门采取进企业、入农户的办法,安排人员对全县所有肉及肉制品企业、小作坊进行入户核查,确保其经营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场,进场屠宰动物检疫率达到100%,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100%,确保上市肉品检疫合格。渔业主管部门以水产养殖生产中渔用饲料、禁用渔药等投入品的安全使用以及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投售记录等三项记录制度的落实为重点,共检查水产品养殖生产单位12家,出动人员60人次,基本上无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情况。

二是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我县食品生产企业仅有昂思多矿泉水一家,县质监部门加强日常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执行原料进货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三是食品流通环节。县工商部门严把全县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严格落实基层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全面清理县城、乡镇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各工商所与食品经营户共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650 余份。截至目前,共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1起,案值0.45万元,罚款1.8万元。督促全县2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点设立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经检查未发现不合格及过期婴幼儿配方乳粉。

四是餐饮服务环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推进规范化操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小餐饮店、中心学校食堂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县庆期间派监督员入住餐饮服务接待单位,给予全程指导和食品留样,规范食物制作程序,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五是药品医疗器械环节。坚持打建并举,以打促建,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领域的规范建设和制度建设,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和经营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整治工作,完成了21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换证的前期相关工作。结合药品“五整治”活动,累计开展专项稽查30余次,截至目前,共对210家医疗机构、23家药品经营企业和19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对药械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用户登记、使用等环节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填报药品不良反应报表46份,立案4起、罚款49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