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化隆县人民政府领导你好: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政策规定,天然气、自来水、电力设施这些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在开发商购买土地的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旭泰物业为什么要代收3030的天然气接口费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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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
回复时间:2023/3/28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馈的的问题,经县住建局核实,现答复如下: 1.根据《青海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取消供暖环节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的费用”; 2.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燃气管道安装收费相关问题的复函》中提到2018年6月30日前已完成销售(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日期为准)的新建商品房,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收取燃气工作安装费用的,可视为燃气工程安装费用没有纳入房价,商品房开发销售企业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用户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用;2018年6月30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始依法销售,①7月1日之后仍继续销售的未纳入房价且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开发销售企业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用户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用,②2018年7月1日之后商品房实际销售价格发生调整的且高于6月30日前的价格进行销售的,视为燃气工程安装费用已纳入房价,不再向买受人收取; 3.根据化隆县群科新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2017年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本合同的固定单不能进行调整,此价格包括开发商应缴纳的各种税费费,但不包括棚改安置户自行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天然气接口费、壁挂锅炉、契税、维修基金及各种物业管理收费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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