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化隆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王全业 非法占有公安局追缴非法集资款
留言用户:zjp123456    留言时间:2021/3/19 15:49:09
 
来信内容:
  1.请政府和信访部门仔细阅读该信件内容,请把该信件转到有效的责任单位(海东市化隆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级单位)处理;2.投诉海东市化隆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职人员(王全业),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知法犯法,蔑视法律,将非法集资赃款占为己有,拒绝配合执法部门完成追赃挽损工作,已涉嫌参与非法集资。东莞市公安局三令五申多次告知其归还非法集资赃款(可关注“东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查看情况通报),其拒绝清退公安部督办刑事立案平台团贷网赃款(正合普惠公司)80138.76元,已被信用中国列为逃废债人员进行全网公告,信用中国东莞可查(http://credit.dg.gov.cn/zygx_dgxy/).《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也规定不得录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只有法院被执行人才能算失信惩戒对象?信用中国披露的失信人员不是失信人员吗?广东互金整治办惩戒的逃废债人员不是失信人员吗?单位这是在秉公职守吗?相关领导不是在徇私舞弊吗?3. 该单位领导涉嫌渎职失职,纵容逃废债,抹黑国家部门形象,相关人员知法犯法,蔑视法律,失信失德,试问相关部门是这些无法无天,胡作非为的公务员的保护伞?那么相关人员是否还能在单位任职?是否还能继续享受国家公职人员的相关待遇?他们是否还能做国家公职人员?是否符合国家对公务员生活作风,道德品质,素质的相关要求?请相关部门彻查海东市化隆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严肃处理相关人员,端正其不正之风!4. 如果事情还是得不到解决,单位相关回复我也都留作证据,会继续向纪委监察委上一级领导和中央各部门举报,也会在(百度贴吧,知乎,抖音,今日头条,新浪微博)等互联网平台进行大量曝光,请广大的人民群众也来评评理。二十二万团贷网受害人之一!(单位需要了解情况或本人愿意沟通处理请联系***********  )
回复情况:
回复时间:2021/4/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化隆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职人员(王全业)目前工作于化隆县应急局,现应急局正在调查核实此事,相关工作人员会尽快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