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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政办〔2020〕45号关于转发《化隆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年04月23日    

办〔202045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化隆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财政局制定的化隆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党组2020年度第7次会议、十五届县委第127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22

 

 


化隆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实施方案

 

为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及青海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2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充分利用好赋予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扶贫资金自主权,逐步建立各类财政涉农资金“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和以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为主体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机制,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实施目标

以巩固脱贫成效为导向,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力争今年全县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等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小康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整合范围

(一)中央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大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等方面资金。

(二)省级资金:农牧业发展资金(对农牧民的直接补贴和草原管护员的岗位报酬除外)、草原植被恢复费、水利发展资金(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大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省级配套资金)、水资源费、林业发展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扶贫开发资金、供销改革发展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供销社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农村现代物流服务网络)、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乡村旅游发展资金等。由省级财政安排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涉农资金。

(三)市级资金:由市安排下达到县的涉农资金、市本级财政补助到县的涉农资金。

(四)县级资金:县级财政安排的各类涉农资金。

四、整合规模

2020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729.5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78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9791.51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150万元。

五、统筹整合项目安排

(一)农牧业发展资金4988.13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39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594.13万元)。

1.农作物种子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0.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7万元)。

建设内容:引进冬小麦良种。

实施地点:甘都镇、群科镇、牙什尕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2.省级农牧业发展资金1366.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366.7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休闲农牧业示范基地1处,旧棚改造150栋,疏菜良种繁育基地200亩,露地蔬菜补贴8000亩,水产良种补贴5万尾,农田残膜回收36.5万公斤,推广配方肥16万亩,农作物病虫害防治5万亩,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和土壤养分监测90个,麦类三圃田500亩,麦类品种繁殖2500亩,蚕豆原种繁殖1000亩,油菜新品种繁殖5000亩,种子收储13万公斤,人工饲草地8万亩,草原鼠害防治30万亩,培训现代青年农场主10人,建设牛改点1处和在全县362个行政村开展农村集体清产核资等。

建设地点:全县17个乡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3.全膜双垄栽培技术推广(春覆膜)项目资金6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600万元)。

建设内容:推广全膜覆盖栽培技术6万亩。

建设地点:全县17个乡镇

建设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4.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项目资金29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94万元)。

建设内容:在全县青稞主产区实施完成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2万亩,配套应用商品有机肥2.0万亩,设置有机肥替代化肥小区试验1项。

建设地点:昂思多、二塘、巴燕、沙连堡、谢家滩、石大仓6个乡镇10个合作社、1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个家庭农牧场和1个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5.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资金47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70万元)。

建设内容:扎巴镇本康沟村乡村示范主要发展产业和补短板。

建设地点:扎巴镇本康沟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6.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防治)资金1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5万元)。

建设内容:完成油菜虫害专业化防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0.5万亩,完成农田统一灭鼠1.5万亩,建立TBS绿色防控示范点1个。

建设地点:扎巴镇、昂思多镇、二塘乡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7.土地确权资金195.0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95.05万元)。

建设内容:完成全县362个行政村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建设地点:17个乡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8.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资金1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0万元)

建设内容: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折股量化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等工作。

建设地点:17个乡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9.大学生创业试点资金31.6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1.68万元)。

建设内容:通过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一是推动9个合作社规范化发展;二是搞好乡村振兴村改革、发展、建设、文化、治理等工作。

建设地点:巴燕镇、扎巴镇、群科镇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资金173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73万元)。

建设内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

建设地点:甘都镇、牙什尕镇、群科镇、昂思多镇、扎巴镇、雄先乡、初麻乡、二塘乡、谢家滩乡、查甫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1.青年农场主培育资金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6万元)。

建设内容:培训农业经理人、现代青年农场主10人。

建设地点:海东农发委委托相关高等院校统一培训。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2.农田残膜回收资金42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2万元)。

建设内容:有效减少农田残膜对土壤和环境的污染,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达到农业持续稳步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业持续增效的目的。

建设地点:全县17个乡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3.旧棚改造资金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0万元)

建设内容:在甘都镇隆康村昊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和牙什尕镇下多巴村翔林农牧有限公司改造旧棚100栋,改造温室大棚钢骨架,墙体,走廊,前坎,棚膜,后屋坡面等。

建设地点:甘都镇、牙什尕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4.露地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资金6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60万元)。

建设内容:种植6000亩露地蔬菜

建设地点:甘都镇,群科镇,昂思多镇,谢家滩乡,石大仓乡等乡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5.返乡创业人员创办乡村特色产业资金2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万元)

建设内容:返乡创业人员创办乡村特色产业。

建设地点:牙什尕镇、群科镇、昂思多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6.畜禽规模养殖场项目资金12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20万元)。

建设内容:3个养殖场每个场建设:无害化处理池(尸体井3×4×5m³)、尿液沉淀池(3×3×3m³)、堆粪场(三面墙1.5高有顶)和雨污分流。

建设地点:石大仓乡、甘都镇、塔加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7.水产良种补贴资金4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0万元)。

建设内容:鱼苗补助。

建设地点:化隆县昌信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化隆县翔林冷水鱼养殖专业合作社、化隆县永晶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化隆县海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化隆县黄河第一湾农牧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化隆县兴强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化隆县永福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化隆县清河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化隆县明德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化隆县进财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化隆县忠兴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8.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39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394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高标准农田1.7万亩,新增坡改梯1.7万亩。

建设地点:德恒隆乡、昂思多镇、巴燕镇、二塘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二) 水利发展资金1262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262万)。

1.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资金912万元(中央财政资金912万元)。

建设内容:修建浆砌石谷坊44座,水保林222.38hm2,其中乔木林67.50hm2,灌木林154.88hm2,封育治理2647.55hm2,围栏长度12000m。

建设地点:雄先乡麻加村、巴麻堂村、其先村、沙索麻村、乙麻昂村、唐春村、雄先村、花科村、落麻村。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资金1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0万元)。

建设内容:继续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建设地点:17个乡镇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资金21万元(中央财政资金21万元)。

建设内容: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

建设地点:全县17个乡镇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4.人饮维修养护工程资金175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75万元)。

建设内容:维修养护人饮管道,蓄水池及管路建筑物等。

建设地点:全县17个乡镇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5.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3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

建设内容:完成我县3个小区的节水载体建设和3个企业的节水载体建设及自评报告。

建设地点:原石滩小区、丽水豪庭东苑、西苑、昂思多矿泉水公司、东顺建材公司、健海建材公司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6.水库维修养护工程资金114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14万元)。

建设内容:维修养护小(I)型水库4座,即化隆县合群水库、化隆县合什加水库、化隆县乙沙尔水库和化隆县后沟水库。

建设地点:谢家滩乡、甘都镇、群科镇、巴燕镇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三)林业发展资金193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93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万元)。

1.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资金8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万元)。

建设内容:完成高原鼢鼠防治面积2.37万亩,全部为重点防治。

建设地点:巴燕镇、谢家滩乡、查甫乡、扎巴镇4个乡镇23个村(社)。

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2.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资金2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20万元)。

建设内容:完成高原鼢鼠防治面积2.37万亩,全部为重点防治。

建设地点:巴燕镇、谢家滩乡、查甫乡、扎巴镇4个乡镇23个村(社)。

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3.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资金4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

建设内容: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万亩。

建设地点:扎巴镇、昂思多镇、德恒隆乡、阿什努乡、二塘乡、谢家滩乡、初麻乡、石大仓乡8个乡镇。

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4.造林补贴试点项目资金3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300万元)。

建设内容:灌木造林1.5万亩。

建设地点:初麻乡、德恒隆乡、雄先乡3个乡镇

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5.低效林改造项目资金24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240万元)。

建设内容:低效林改造1.2万亩。

建设地点:巴燕镇、二塘乡乡、德恒隆乡、昂思多镇、查甫乡。

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6.营造林乔木项目资金6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600万元)。

建设内容:营造林乔木0.4万亩。

建设地点:群科镇木哈村等。

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7.森林抚育项目资金17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70万元)。

建设内容:森林抚育1.5万亩,其中天保区1万亩。

建设地点:城关林场、雄先林场、青沙山林场、柏木峡林场、塔加林场等5个林场。天保区外0.5万亩。

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8.林业技术推广项目资金1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

建设内容:造林500亩。

建设地点:阿什努乡、谢家滩乡、德恒隆乡3个乡镇3个村(社)。

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9.贫困林场扶贫资金1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

建设内容:群科新区林场天然气锅炉、供电设备和天然气接口费。

建设地点:群科新区

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四)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涉农资金万元299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990万元)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户土墙换砖墙、公厕、村内硬化路、涵洞等。

建设地点:17个乡镇

责任单位: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五)供销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0万元)。

1.恢复重建化隆县群科新区基层供销社项目资金100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框架结构二层综合服务中心400平方米,新建围墙100米,铺设地坪400平方米,购置电脑3台,办公桌椅3套。

建设地点:群科新区

责任单位:县供销合作联社

2.化隆县完麻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展项目30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青贮池300平米,新建砖混结构商品展示厅120方米,引进优质牦牛10只,购进山羊50只。

建设地点:雄先乡完加村。

责任单位:县供销合作联社

3.化隆县福刚养殖专业合作发展项目30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遮阳板封顶的青储池150立方米,新建产品展示厅96平方米。铺设20公分地坪120平方米。购置小型履带式青储收割机一台、小型农用车一辆。采购良种绵羊100只。

建设地点:扎巴镇双格达村

责任单位:县供销合作联社

4. 化隆县群科镇向东村村级综合服务社星级建设项目4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0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居民生产、生活服务用房150平方米,新建高2米围墙200米,修建伸缩式大门一合,新建排水管道200米。

建设地点:群科镇向东村

责任单位:县供销合作联社

(六)扶贫开发资金15933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2212万元,省级财政扶贫扶贫资金2759万元,县级财政资金962万元)。

1.贫困村光伏扶贫项目10465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0465万元)。

建设内容: 化隆县“十三五”29.5MWp村级光伏扶贫项目,该项目涉及3个村,是非耕非林非草原地,占地面积约985亩,总投资2.006亿元,属于国家扶贫专项资金投资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是全县144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总装基容量为29.5MWp。铺设305Wp单晶硅高效组件,通过逆变器、汇流箱、箱式变压器就地升压送到开关站,经35KV开关站统一汇入国家电网中。该项目于2018年8月份动工建设,于2018年12月28日一次性并网投运。本项目响应国家能源局的号召,实现“精准扶贫”政策,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发电量约为4000万度电。上网电价为0.75元/度。预计年产值为3000万元。

建设地点:群科镇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2.励志项目资金179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79万元)。

建设内容:对全县120户脱贫光荣户,按照各自需求进行奖励,每户奖励不超过1.49万元。

建设地点:17个乡镇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3.小额信贷资金项目资金46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460万元)。

建设内容:主要用于全县2649户、8044万元贷款进行全额贴息。

建设地点:17个乡镇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雨露计划项目资金12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2万元)

建设内容:完成全县贫困人口短期技能培训。

建设地点:17个乡镇

责任单位:县就业服务局

5.贫困大学生补助补助项目资金306万元(中央财政资金306)。

建设内容:其中22.2万元用于2019年度第二批54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助学补助;根据2019年补助情况测算,283.8万元用于2020年预计520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助学补助助学补助。

建设地点:17个乡镇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6.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资金6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60万元)。

建设内容:计划培育全县150名致富带头人,每名致富带头人至少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实现增收。完成全县建档立卡户致富带头人培训,每名致富带头人培训标准为4000元。

建设地点:西宁市育宁职业培训学校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7.到户产业扶持项目资金73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730万元)。

建设内容:完成全县418户建档立卡户产业扶持项目。

建设地点:17个乡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8.省级财政扶贫资金2090.64万元。

建设内容:95.118公里道路硬化,小桥1座,涵洞6道

建设地点:金源乡、塔加乡、初麻乡、阿什努乡、德恒隆乡、沙连堡乡6个深度贫困乡镇34个村。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9.省级财政扶贫资金327.36万元。

建设内容:本工程规模为:新建管网14.378km,200蓄水池1座,管理房1座,各类闸阀井16座。其中:新建主管道10338m,管理房1座,排气井2座,检查井3座,分水井8座,排水井3座。公伯峡管委:新建管道370m。塔加三村:新建管道370m,200t蓄水池1座。隆康一村:新建管道1200m。隆康二村:新建管道1100m。隆康三村:新建管道170m。甘都街:新建管道200m。唐寺岗:新建管道150m。若索村:新建管道200m。拉许、梅加村:新建管道300m。  

建设地点:化隆县深度贫困乡镇饮水安全“补针点睛”(公伯峡片区)工程涉及5个深度贫困乡镇(分别为:阿什努乡、德恒隆乡、初麻乡、塔加乡和沙连堡乡)分散搬迁至甘都片区。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10.省级财政扶贫资金173万元。

建设内容:查甫乡查一村、查二村(各修建1个新型实用马铃薯储存窑),窑主体20m*30m(2个),高6米,宽5米,修建大门主体(2个);屋面处理1200㎡。

建设地点:查甫乡查一村、查二村

责任单位:查甫乡人民政府  

11.省级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

建设内容: 平整鸡场建设用地3亩;新建鸡舍(彩钢结构)2栋600㎡;办公室(砖混结构)20㎡,兽医室(砖混结构)20㎡,宿舍(砖混结构)20㎡,消毒室(砖混结构)20㎡,饲料加工车间(彩钢结构),20㎡,饲料房(彩钢结构)40㎡;室内铺砖740㎡;房屋混凝土浇筑基础建设260m;鸡场院墙混凝土浇筑基础建设197m;修建鸡场院门5个;鸡场内建隔离砖墙22 m;护坡100㎡;储水池10m3; 钢架网围栏300 m;道路40 m;水、电等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巴燕镇上吾具村

责任单位:巴燕镇人民政府  

12.省级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

建设内容: 厂房建设,建设面积约为150平米,加工作坊为全封闭室内操作间,四周为38#砖墙,高度为3.5米+0.7米彩钢顶棚,地面为水泥地坪。购买9HWP系列卧式饲料混合机、6FM2240型皮心分离磨粉机各一台。

建设地点:初麻乡滩果村

责任单位:初麻乡人民政府

13.省级财政扶贫资金65万元。

建设内容:通过项目建设,建立青稞原种繁育基地0.1万亩,主要繁殖品种为肚里黄,能够生产青稞原种20万公斤。

建设地点:昂思多镇洛忙村等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4.省级财政扶贫资金33万元。

建设内容:通过项目建设,种植1000亩的青稞原种田

建设地点:昂思多镇洛忙村等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5.县级财政扶贫资金962万元。

建设内容:塔加乡三村避灾搬迁289户1502人,住房建设、围墙、大门、道路硬化。

建设地点:甘都镇隆康三村

责任单位:塔加乡人民政府

(七)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3000万元)。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项目3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3000万元)。

建设内容:村道硬化建设项目、防渗渠建设项目、防洪墙建设项目、产业发展项目。

建设地点:甘都、初麻、阿什努、谢家滩、巴燕、扎巴、群科、牙什尕、雄先、查甫等10个乡镇。

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八)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09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99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00万元)

1.2020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4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24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00万元)

建设内容:杏花观光木栈道1000米。

建设地点:群科镇安达其哈村

责任单位: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2.2020年中央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750万元。

建设内容:二塘乡等6个乡镇的15个行政村实施,发展模式全部为兴办实体。

建设地点:二塘乡工二、隆欠、科却和格许村;石大仓乡支哈堂村和石大仓村;德恒隆乡德二、团结、哇西、哇加和卡什代村;塔加乡塔二村;巴燕镇尕西沟村、上吾具村;昂思多镇德加村,共6个乡镇15个村。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九)其他财政涉农资金328.3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48.38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0万元)。

1.乡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328.3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48.38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0万元),县境内农村公路桥梁养护、水毁,养护补助里程1234公里,其中:县道370公里、乡道249公里、村道615公里。

建设内容:对我县境内的县道、乡道、村道在危险路段设置防护墩,对护桩及护墩刷漆醒目,对沥青路面预防性小修保养,对局部轻微的初始破损及时修理,组织养护工清扫路面,处理路面泛油、拥包、裂缝、松散、坑槽修补、沉陷、等保养作业,同时分期保养和日常养护,组织装载机、自卸车对全县的道路堆积物及塌方进行清理。

建设地点:17个乡镇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六、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责任。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开展实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来。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明确资金使用主管部门从立项、资金使用以及成效上的责任,上下衔接,认真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安排、使用和项目选项、批复、实施等各项工作,确保整合工作落实到位。

(二)精准整合,创新投入。各涉农部门要放弃部门利益,以扶贫脱贫攻坚为重任,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和“分步实施、重点攻坚、全面脱贫”的原则和思路,将省切块下达的涉农资金、市级补助资金、县财政本级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扶贫帮困资金、其他资金,一并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中,加大整合规模和力度。同时,以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为契机,积极探索产业扶贫方式和脱贫开发新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信贷担保、融资贷款、贷款贴息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开发中。

(三)依照规定,规范程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各涉农主管部门加强与省、市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在保证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完成的前提下,对接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扶贫规划,超前谋划涉农扶贫项目,做好项目库建设,及时补充、更新、调整项目库,确保县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全面、及时、准确编制,确保当年下达资金建设项目当年实施完成。 各涉农部门要严格执行《化隆回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按各自职能、管理关系和县级涉农资金整合安排方案确定的项目类别,组织乡镇、单位、经营主体在尊重贫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组织申报项目,由部门进行初选。初选确定的项目,县级相关涉农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同时县级相关涉农部门对项目实施方案组织评审,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5—7人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超过50%,同时邀请项目实施乡镇干部和村民代表列席,由项目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意见,评审的项目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在项目区(乡、村)、当地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公示,对无异议的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及时下达项目批复,对多数群众持反对意见的项目重新选项。方案一经批复,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确需变更须重新报批。项目方案批复后,涉农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及时组织乡镇、单位、经营主体实施项目,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项目建成后有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期间加强涉农部门上下沟通衔接,定期、不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督促和指导。

(四)注重绩效,强化管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统筹整合方案,认真落实实施主体责任,统筹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建立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深度参与涉农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项目重点检查和督导。县财政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并协同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根据省财政有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对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县审计局积极发挥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监督,对影响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制度缺陷、管理漏洞提出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的建议。项目完成后,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绩效考评,对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实施惩劣优先,将考评结果作为次年度切块资金项目安排以及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主要依据。

(五)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县纪监部门、财政、审计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工作的监督问责,对假借整合资金名义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涉农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从严惩处。对整合工作措施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以各种借口干扰阻碍统筹整合工作的,要对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确保整合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