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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财政局关于设立代理记账业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举报平台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2年04月13日    

    为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管,提高依法执业服务水平,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业务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青财监字[2022〕165号)及海东市财政局要求,化隆县财政局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业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举报平台,主要受理化隆县内由财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各代理记账机构2021年度在代理记账许可、业务质量、财务管理等方面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举报。具体包括:

1.是否持续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及未经许可实施代理记账业务的;

2.是否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执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

3.是否超出代理记账经营许可范围,招揽审计、评估业务;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作,违规参与承办审计、资产评估业务,获取服务收入;

4.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相关制度;

5.是否存在做假账、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6.是否存在不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7.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业务时是否签订合法合规的书面委托合同;是否按合同时效履约;

8.是否建立健全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包括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内部稽核、会计管理、业务档案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

为了畅通专项检查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对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业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对掌握的相关违法违规线索进行举报。为确保举报个人信息绝对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化隆县财政局财监股负责处理举报事宜。

举报电话:0972-8713465;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青海省化隆县群科新区石城路化隆县财政局财监股;邮编:810900

 

 

 

 

化隆县财政局

2022年3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