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6日,化隆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接牙什尕水利管护所举报称:牙什尕镇参果滩三村一村民破坏群科、牙什尕两镇人饮管道,私自在人饮主管道排气阀上安装水管,进行漫灌式浇地,执法队随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
经查,当事人承认私接管道、偷水的事实,当事人马某某擅自破坏人引管道、擅自取水的事实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马某某当即下发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安全拆除私接的偷水装置,合规恢复管道原貌的处理,并处以两千元的行政处罚。
牙什尕水利管护所工作人员介绍:群科、牙什尕两镇人饮工程的水源是专供人饮的,并且实施人饮收费管理制度,马某某的行为不仅与人饮供水、节水的目的背道而驰,更无视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理念。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加大排查力度,对人饮、灌溉、服务业、工业等不同水源类别交叉用水、浪费水、超许可取水、无证取水的行为实施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无死角严厉打击。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相关规定,人饮工程水源是专供保障人饮的,非必要情况下不得擅自用于灌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人人有责,严令禁止不同水源类别交叉用水、浪费水、超许可取水和无证取水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