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族聚居及杂居村和少数民族村。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0年7月——2021年7月
(六)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1291.8万元(较少数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116.8万元,产业发展扶持项目资金175万元);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项目资金3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1408.2万元(贫困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933.2万元,产业发展扶持项目资金475万元)。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
1.较少数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村级道路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784万元,由县民宗局组织实施。其中,甘都镇水车村实施村道硬化3公里投资96万元;甘都镇阿化村实施村道硬化1.5公里投资48万元;甘都镇西滩村实施村道硬化2公里投资64万元;甘都镇甘都街村实施村道硬化3公里投资96万元;甘都镇唐寺岗村实施村道硬化2公里投资64万元;甘都镇苏合加村实施村道硬化1公里投资32万元;甘都镇牙路乎村实施村道硬化2公里投资64万元;甘都镇关巴村实施村道硬化1.5公里投资48万元;甘都镇东三村实施村道硬化1.5公里投资48万元;甘都镇东五村实施村道硬化5公里投资160万元;甘都镇东六村实施村道硬化2公里投资64万元。
(2)防洪墙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由县民宗局组织实施,在初麻乡初一、初二村实施防洪墙。
(3)防渗渠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3万元,由县民宗局组织实施,在甘都镇东六村实施防渗渠建设1公里。
(4)桥涵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76.8万元,由县民宗局组织实施。其中,塔加乡曹旦麻村建设便民桥1座投资45万元;阿什努乡纳哈隆村建设小型圆管涵5道投资15万元;甘都镇东六村建设盖板涵洞1座投资16.8万元。
(5)乡村道路硬化配套项目:项目总投资133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整合实施。在初麻乡塔麻村至石列公路实施道路硬化。
2.较少数民族产业发展扶持项目。项目总投资175万元,由县民宗局组织实施。其中,(1)化隆农韵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400平方米,育肥牦牛30头,投资25万元;(2)化隆县浩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400平方米,育肥牦牛30头,投资25万元;(3)青海哈尼福民族服饰有限公司,购置自动化流水线设备2套(全自动绣花机2台、CAD全自动打版机2台、移印机3台、全自动电脑钉扣机2台、门襟锁眼机2台、套接机2台、高端缝纫机20台、包边机2台、全自动产品包装机1台、拉腰机2台、包缝机4台)投资100万元;(4)化隆县千年古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新建花卉阳光大棚400平方米,种植花卉1万株,年销售花卉1万盆,投资25万元。
(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由县民宗局组织实施。在金源乡支哈加村、甘都镇阿河滩村各投资150万元,实施特色村寨保护工程。
(三)少数民族发展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
1.贫困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933.2万元,
(1)塔加乡3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配套资金200万元。由县扶贫开发局整合实施。
(2)塔加乡9村高效节能灌溉项目配套资金260万元。由县水利局整合实施。
(3)德恒隆乡加家、哇加、西后加村村道硬化项目配套资金100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整合实施。
(4)德恒隆乡德一村村村道硬化项目。在德恒隆乡德一村实施村道硬化4.2公里投资134.4万元。由县民宗局组织实施。
(5)谢家滩乡阴坡村村道硬化项目。在谢家滩乡阴坡村(西门泉村至阴坡村主线)实施村道硬化3公里投资96万元。由县民宗局组织实施。
(6)初麻乡主庄村村道硬化项目。在初麻乡主庄村实施村道硬化3公里投资96万元。由县民宗局组织实施。
(7)初麻乡公保吾具村涵洞建设项目。在初麻乡公保吾具村实施涵洞1座投资16.8万元。由县民宗局组织实施。
(8)扎巴镇本康沟村乡村振兴村容村貌整治项目资金30万元。由扎巴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少数民族产业发展扶持项目,项目总投资475万元。
(1)德恒隆乡良湾养殖有限公司(易地搬迁项目后续产业发展)。新建饲料加工车间及库房60㎡、业务用房80㎡、消毒室20㎡、兽医室20㎡,育肥牦牛40头,投资30万元。
(2)青海省青化实业有限公司。购置10吨菜籽油加工设备1套(原料提升机3台、震动清理筛1台、蒸炒锅1台、榨油机8台、10平方过滤机1台、蒸汽分配器1台、进料绞龙1台、出料绞龙1台、渣绞龙1台、过滤泵1台、输油泵1台、毛油箱1台、风机1台、风网1台、旋液除尘器1台、全自动灌装线1套、150吨成品储油罐2个、动力配电柜1台、安装材料及调试等),投资50万元。
(3)化隆县伊列穆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400平方米,育肥牦牛30头,投资25万元。
(4)化隆县支哈加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800平方米,养殖猪200头,投资50万元。
(5)化隆县坎布拉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1500平方米,养殖林麝30只,投资100万元。
(6)化隆县伟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400平方米,育肥牦牛30头,投资25万元。
(7)化隆县涛航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400平方米,育肥牦牛30头,投资25万元。
(8)海东化湟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800平方米,育肥牦牛60头,投资50万元。
(9)化隆县润泽粮油开发有限公司。购置50吨新一代蒸汽玉米压片饲料加工设备(压片机、蒸汽锅炉、蒸煮塔、润粮仓、调质机、提升机、烘干风机、冷却风机、轴流风机、自动控制系控等)及50型磨粉机及生产线1套(磨粉机、清粮机、打麦机、去石机、吸麦机等),投资60万元。
(10)青海伊隆源工贸有限公司。新建钢架水泥结构冷库房2层340平方米,安装冷库设备1套,投资60万元。
三、项目建设技术标准
(一)村道硬化及桥涵项目:按交通部门设计标准进行实施,施工中施工方聘请有资质监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
(二)防洪墙及防渗渠建设项目:按水利部门设计标准进行实施,施工中施工方聘请有资质监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
(三)产业化发展项目:一是温棚建筑结构形式为全封闭双斜面夹心彩钢砖混结构暖棚,牛舍内栏栅用钢管制作;二是温棚设计按青海省地方标准《畜禽暖棚》进行设计。场地与交通干线距离大于200米,地势高,开阔,干燥,无污染源,水源便利,避风向阳,地面平坦而略有坡度(以1%~3%为佳)。地基沟宽50㎝,深50㎝,并用石块和混凝土浇铸,墙基夯实。用砖、石块砌墙,夯筑坚实。砖石墙勾缝,墙内壁用砂、水泥砌面,外墙厚24㎝。桩顶高出前墙0.5㎝,棚间用ф35mm钢管加柱撑顶,脊柱用ф100mm普通钢管固定:墙高2.3m,棚脊高3.5m。棚顶由两部分构成,一是透光棚面;二是保暖部分。中梁和后墙间用夹心彩钢板封闭,中梁与前墙间透光棚太阳板封闭。通风设施在牛舍前墙基部设20㎝×30㎝通风孔一个,在牛舍山前2.0m处设ф60mm百叶窗通风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服务和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县民宗局要加强与各乡镇对接,精准实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在今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要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重点在我县基础设施补短板、产业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实施项目,切实发挥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作用,带动民族地区快速发展,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受到实惠;各相关乡镇要切实做好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的宣传工作,宣传好实施该项目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要求,引导群众广泛支持并积极参与项目建设。
(二)严格招投标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招投标程序,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项目,严禁违规操作、暗箱操作,严格按设计施工,严防出现随意变更设计图纸、增加工程量等现象,严禁发生违规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民宗局要切实加强产业扶持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坚持先建后补的原则,杜绝出现“只见畜棚,不见牛羊”的现象,严格审核扶持对象资质、征信等,严禁出现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县纪委及时安排各乡镇纪委监督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同时,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以上产业发展项目每个专业合作社(或公司)连续三年按不低于总扶持资金8%的资金注入村集体经济账户,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为便于对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全程检查督促管理工作,使各专业合作社(或公司)返还的8%资金在全乡镇范围内调剂使用,产业发展项目由各相关乡镇负责实施。
(四)严格资金管理。县扶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扶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的管理,同时,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要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审批制度,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人负责,工程资金的封闭运行,严禁项目中出现举债实施,确保资金和人员安全。
附:化隆县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明细表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