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试行)有关规定,现将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本项目为择址新建,项目建设地址选定在群科新区卡日岗路南侧,锦绣路东侧。
项目概况:新建疾控中心一栋,总建筑面积1814.5m2,占地面积453.63m2,为四层框架结构,内设有实验用房、值班室等。
新建锅炉房一栋,总建筑面积60.5 m2,占地面积60.5 m2,为一层砌体结构。
并配套建设室内外给排水、绿化、室外供电、室外供暖等配套工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化隆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马智强
联系电话:0972—8710201
通讯地址:化隆县群科新区兴隆路化隆县人民医院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封村
E-mail:275166270@qq.com
联系电话:0371-65529560
联系地址: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汇处龙宇国际81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3日。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