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政〔2019〕135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元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根据化委〔2019〕156号文件和化人常〔2019〕27号文件通知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张元庆同志任县水利局局长 张志林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免去: 李 庆同志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韩永福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张元庆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