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政〔2019〕124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雄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根据化委〔2019〕119号通知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李雄兴同志任县群科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沈志伟同志任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
李雄兴同志县房屋征收和补偿中心副主任职务
沈志伟同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马龙同志县房改办主任职务
接东组干〔2019〕123号通知,免去:杨生辉同志化隆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