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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呈报《化隆县二〇一五年上半年“法律进单位”工作总结》
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15年08月14日    


 

化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现将《化隆县二一五年上半年“法律进单位”工作总结》随文呈上,请审示。

            

 

 

化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化隆县二〇一五年上半年“法律进单位”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我县“法律进单位”工作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先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以下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为有序推动“法律进单位”工作,并取得实效,治县办制定了《化隆县开展“法律进单位”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及工作步骤,召开了由各责任、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在会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措施和工作思路,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二、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切入点,夯实“法律进单位”工作基础

各服务单位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具体落实了五项工作:一是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长远规划、有教材、有阵地、有宣传员、有考核。调整充实了“法律进单位”领导小组,制定了长远规划,征订了法制报刊、杂志、法制宣传资料,建立了单位学法园地、宣传栏等阵地,每个单位有一名法制宣传员,在年终自行考核一次。二是完善了单位员工学法用法制度,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单位领导和员工法律素质及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内容,重点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并将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三是加大对单位员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各单位充分利用培训场地,组织员工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消费者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培训,在此基础上,积极邀请律师、法制讲师团成员为员工讲解法律法规知识,以巩固培训工作的成果;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校等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干部培训班,对我县单位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四是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各单位积极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县文广局在地方电视频道中继续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并充分利用开展“三下乡”活动之机,为群众演出法制文艺节目;县人行组织农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发行等单位,于今年5月,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了反假币专项宣传活动;县教育局继续与海东文化商会联合创办《化隆教育之窗》报刊,向社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三、以开展“依法办事窗口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助推单位法治化管理进程

各服务单位以加强内部管理为突破口,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集体财产管理、员工考勤、车辆管理等制度,并进行了公示,同时积极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对单位管理及重大决策的评估,以形成科学民主的法律咨询决策机制。

四、存在的问题

各单位在“法律进单位”工作中,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平衡,未能形成工作合力。个别单位对“法律进单位”工作未能引起高度重视,也未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如何推动工作进程,缺乏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协作配合力度不够。部分单位虽开展了一些相关工作,但相互间缺乏联系和沟通,对开展“法律进单位”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