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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强化矿山生态监管
来源:海东日报    时间:2026年08月06日    

近日,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对辖区各类矿山企业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对矿山生产全链条逐一“过筛”,拧紧生态管护“安全阀”。

据了解,为从源头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此次检查采取“内业查资料+外业踏现场”双线并行模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在核查企业法定责任落实环节,执法人员逐一核验截排水、边坡防护、植被修复等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是否按方案建设、管护是否到位;逐条核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凭证和台账,严防欠缴、缓缴、漏缴;仔细查阅年度水土保持监测数据及影像资料,督促企业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对已停产或闭坑的矿山,则重点核查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流程是否规范、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确保长效管护不挂空挡。

在开采作业现场,执法人员对照矿区红线图纸实地测量,严查超审批范围开采、不按开发方案乱挖乱采等破坏山体地貌行为。针对物料堆放区域,重点检查开采砂石及成品料是否集中堆存于指定区域,防尘网苫盖、临时围挡等抑尘措施是否常态化落实。同时严格核查弃渣、废料清运处置情况,杜绝沿沟、坡面随意倾倒;重点检查表土剥离工作,要求企业在开采前分层剥离表土,堆存至指定区域并配套拦挡、苫盖措施,为后期矿区复绿储备优质土壤资源。

检查现场,执法人员既当“监督员”也做“讲解员”,向矿山企业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宣讲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把企业应承担的生态治理责任讲清楚、说明白。对现场排查发现的堆料防护不到位、弃渣堆放不规范、水保措施不完善等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标准和整改期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整改,确保问题不积压、整改不拖延。

化隆县水利局将建立矿产资源领域水土保持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回头看”复查工作。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法依规采取限期督办、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以刚性监管倒逼企业切实履行生态治理义务,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与水土保持协同共进,守护好化隆县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