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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法律援助中心 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来源:海东日报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近日,司法部印发《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化隆县司法局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荣获的首个国家级荣誉。

近年来,化隆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始终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不同层次需求为出发点,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着力打造好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统筹服务资源,组建集人民调解、公证、律师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团队,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窗口,配备专职人员坐班,并通过12348法网、人工智能自助机等平台,实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真正实现为群众提供全时空、全天候“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机制,化隆县实行优先指派与一般指派相结合,将民事代理、刑事辩护、代写文书、公证等服务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实现法律援助对案件咨询、代理、调解、仲裁、诉讼一体化衔接,有效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质量。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降低服务门槛,开辟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志愿律师服务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做细做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近三年来,化隆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65件,其中,民事320件,刑事145件,已办结378件,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05万元,窗口接待解答咨询760余人次,来电来访咨询1950余人次。

化隆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表示,将再接再厉,不负荣誉,在思路上求创新,在举措上求务实,在成效上上台阶,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持续擦亮化隆“法援惠民生”品牌,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为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高水平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