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好三清”
五好: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树立好导向、形成好气象。三清:确保换届风气清明、清正、清新。
“三在先”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四把关”
严把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政关。
“四个凡提”
1.对重点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是否做到“凡提必审”;
2.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否做到“凡提必核”;
3.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是否做到“凡提必听”;
4.对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是否做到“凡提必查”。
“四零责任”
落实责任“零缺位”、宣传覆盖“零盲区”、风险排查“零遗漏”、执纪问责“零容忍”。
“四必训”
1.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干部监督机构人员必训。
2.换届考察组成员必训;
3.参加换届工作人员必训;
4.“两代表一委员”必训。
“五个责任主体”
1.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
2.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3.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
4.组织部门:履行直接责任;
5.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宣传、统战、政法、网信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六个导向”
政德、为民、担当、实干、廉洁、公认。
“六个坚决查处”
1.坚决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2.坚决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造假骗官等行为。
3.坚决查处违规用人、跑风漏气、隐瞒实情等行为。
4.坚决查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案不力等行为。
5.坚决查处造谣诬告、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行为。
6.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 换届选举出现 非组织活动等问题。
“三个环节、九必谈”
“三个环节”:换届工作启动阶段、开展换届民主推荐前、换届选举前后。
“九必谈”:重要时间节点必谈、重要风险岗位必谈、干部提拔调整必谈、受到处分处理必谈、发现苗头倾向必谈、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必谈、群众举报反映必谈、思想问题突出必谈、工作明显失误必谈。
“十严禁”
1.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5.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7.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10.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化隆县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