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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化隆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2月08日    

 化政办〔2018〕4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化隆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

小组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省驻县相关单位:

根据海东市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海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东政办〔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成立化隆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建宏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吉荣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有福   人行化隆县支行行长

        张庆福   县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成  员:胥玉禄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申明文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钟世海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小中   县编办主任

马晓东   县机关工委书记

马福英   县总工会副主席

陈桂珺   团县委书记

马小坤   县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张玉琴   县妇联副主席

王新华   县残联理事长

周子豪   县供销联社监事会主任

马  帅   县就业局副局长

马绍伟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沈石才   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张文正   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谢有仁   县水务局副局长

星胜田   县林业局副局长

马福龙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文成当智 县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

晋  爱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生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多杰项骞 县民政局副局长

韩和平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文庆  县财政局副局长

马忠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蒋明闪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赵忠泰  县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马玉麟  县农牧局副局长

王  梅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王凤清  县卫计局副局长

赵恒元  县金融办主任

王  云  县地税局局长

韩生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德林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宪香   县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杜德良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韩英禄  人行化隆县支行副行长

苏  文  县国税局副局长

马建国  县邮政管理局局长

马  琼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马吉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积极组织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带头倡导信用经济,充分行使行政职能,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办法;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事务;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提请领导小组研究;督促、指导和检查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基层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典型宣传和经验推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上级行报告和反映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

 

 

 

  2018年1月17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

委、编办、机关工委、工会、团委、妇联、残联、供销联社。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