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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时间:2021年02月22日    

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海东市委办公室、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化隆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东办发〔201914号)和《中共化隆县委 化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化发〔2019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挂信访局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中共化隆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接受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外事工作的政策研究。

第四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服务。承办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和领导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办理各类公文的受理、拟办、运转、印发、报备、归档、清理工作。承办县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和会议研究事宜、决定事项的记录、纪要以及部署落实督查工作。承担县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的保障服务工作。

(二)组织参与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改革、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贯彻落实、促进改革、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为县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三)承担协调指导职责。负责联系县委各部委,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驻地军警部队、群众团体。协调县政府各部门的相关工作事宜。

(四)负责县政府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的督办工作。负责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及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

(五)负责值班报备工作。承担县政府的日常值班工作,指导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准确报告重要事项,传达落实领导指示批示。

(六)负责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工作。承担县政府工作的信息采编、报送及发布工作,审核把关政务公开信息,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县政府决策部署和政务活动。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和电子政务工作,推进办公自动化。                                                                                                                                                                                                                                                                                       

(七)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

(八)负责“12345”群众服务热线工作。负责办理和答复 “12345”群众服务热线转办的市民诉求事项。

(九)组织实施和监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进驻、审核、调整、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研究拟订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窗口部门联合办理、委托办理、跟踪服务工作的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政务服务效能的监督检查。受理政务服务有关事项的投诉,并按规定进行处理。推广运用政务服务信息系统。

(十一)负责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和对服务对象的服务保障工作。统筹安排县直机关办公用房、周转房和公务车辆管理等职责。

(十二)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外事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承担县长日常政务和事务服务工作;承担政府部门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等相关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印发、电子公文处理、电子政务、会务、机要保密、通信、接待、党群、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县直机关事务管理;承担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指导信访工作;承担县政府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县政府总值班工作;负责市民服务热线工作,承办市民诉求的受理、转办和回访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承担县政府办公室的工、青、妇,联点扶贫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编发《县政府大事记》《内部情况通报》《县政府领导一日活动安排》等方面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秘书室。承担县政府各领导的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安排相关会议、活动,文件起草、审核相关文稿,参与政策性文件起草工作;组织县政府领导的调研以及相关政务工作的督办落实。承担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信息的收集、整理、采编、报送和信息调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室。承担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重大事务的督办落实工作;承办市、县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及上级领导批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承担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督办落实工作;承担督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答复、督查和落实工作;负责710”政务督办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2(含县政府领导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6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5名,今后“退一减一”,只减不增。

第七条 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化隆县巴燕镇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8712445(0972-8712445

    负责人:刘玉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