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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化隆县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3月22日    


化政办〔2017〕175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化隆县县级公共服务事项

目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将《化隆县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2017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及指南》)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县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11月底前,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目录及指南》中涉及的公共服务事项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及相关政策部署实行动态管理。

三、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探索将在各室分设的办事窗口在本部门内部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一个窗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条件成熟,服务事项较多的部门要制定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标准,抓好对下属各单位行为规范及标准的监督落实。

附件:1、化隆县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7版)

   2、化隆县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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