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政办〔2019〕111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国庆期间政府系统
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相关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2019年国庆期间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值班工作。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国家、省市大事多、庆典活动多。各乡镇、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值班工作在保障联络畅通、履行职责、高效运转中的重要作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
步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国庆期问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制度,统筹安排值班工作,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值班带班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本班内的事项,当班人员及时办理完毕。对确需移交下一班的事项,应登记移交,接班人员要及时办结并注明办理情况,不得压误和遗漏。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联络不畅、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
三、做好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要切实增强信息报告的主动性,畅通和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加强对社会面情况的掌握,强化舆情监测和分析,注意了解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各乡镇、各部门节日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16时前向县政府报告当日值班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发生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后,必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续报处置工作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森林草原火灾、雨水洪涝灾害、雪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在报县政府的同时,要及时报送县应急管理局。同时,要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做到要素完整、内容清晰数据准确、文字精炼。
四、加大值班工作督查力度。国庆期间,县政府将采取实地检查和电话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脱岗漏岗、信息迟报瞒报、非正式人员顶岗和联络不畅等问题,将进行通报并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移交县纪委、监委,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五、提前做好值班工作安排。各乡镇、各部门要提前谋划,合理安排值班工作,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国庆节值班表于9月26日前报送至县政府三楼秘书科。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与县政府秘书科联系。
请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文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监局、县信访局于10月7日17时前,将国庆期间综合情况汇总后报县政府。
联系电话:8712445、8712825(传真)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