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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8月28日    


办〔2018148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

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近期,省国土资源厅、市政府多次发文,就我县阿什乡羊隆村、塔家乡塔一村滑坡险情,初麻乡沙尔洞村、扎巴镇科合村一社不稳定斜坡险情等通知我县,并提出明确防治要求。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全力抓好各项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就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化隆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专门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会议,并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作出批示等多种形式,多次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严格要求。进入汛期以来,我县地质灾害险情出现增多趋势,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对此,各乡镇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将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近期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全面落实防治措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二、牢牢把握工作重点。要认真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到早预报、早防范,抢在可能发生灾情之前及时果断地采取防灾措施。要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逐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逐项落实措施,责任到人,限期解决。特别是阿什努乡羊隆村滑坡险情、塔家乡一村滑坡险情、初麻乡沙尔洞不稳定斜坡险情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责任乡镇,要坚决落实省国土厅、市、县政府提出的防治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存在特殊困难,短时间内难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的区城,做好群众工作,并主动衔接有关领导和部门,果断采取搬迁避让的方法

三、切实抓好应急响应和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派专人严密监测,提升突发险情灾情应急处置能力。同时,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对于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重大险情灾情,做好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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