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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化隆县2018年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5月29日    


化政办201886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化隆县2018年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现将《化隆县2018年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29日

 

 

化隆县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保持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海东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海东市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1864),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全面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王延华  县公安局政委

    崔廷昇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镇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由崔廷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专项工作的开展和指导检查。

三、实施步骤

春夏火灾防控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2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发动,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8年910日前)。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开展春火灾防控,精心组织实施,定期开展风险研判,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9月15日前)。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提升消防安全履职能力。

1. 强化政府责任领导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找准风险点和不放心区域,细化措施,精准发力,及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部门进行约谈。县公安消防部门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推动按期整改销案。各乡镇政府,各行业部门认真对照与县政府签订的《201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梳理任务清单,定人、定责、定时限,加强督导检查,确保2018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 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工作“六个一”(即印发一份方案、制定一份工作制度、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开展一次内部排查检查、组织一次内部全员培训和开展一次内部专项督导),将春火灾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考评。民政、教育、卫计文旅体局部门要按照相关标准开展行业消防管理示范建设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等六部委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消防规划编修,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建设任务。各行业部门要加强源头监管,将消防检查工作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

3. 强化乡镇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消防网格化达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责任人和专职管理人员强化“三合一”、群租房、城郊村、老旧住宅和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青海省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深化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建实建强社区微型消防站,配齐专兼职消防人员和消防器材,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检查、演练等工作。要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纳入“优秀社区”评选内容,凡达不到消防安全社区条件的,取消评选资格。

4. 强化消防监管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多警联勤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完善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动员全警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县公安消防部门要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认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严格执法手段,落实刚性执法措施,依法从严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重点单位开展六个一动(约见1次重点单位法人、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维护保养、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指导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支持。派出所要加强辖区“九小”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5. 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各社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严格执行检查巡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定期演练和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要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并科学设置消防安全布局标识、建筑消防设施标识和提示警示类标识,做到“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管理标识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一步完善“户籍化”档案,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六加一”措施,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组织并推动实体化运行。人员密集场所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高危单位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积极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二)开展重点领域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1. 严管严控高危场所。聚焦一高一低一大一化工高危单位,落实一场所、一对策6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行业部门督促高危单位开展1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因情施策、分类整治910日前突出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部门全面摸排养老机构、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文物古建筑、城市标志性建筑等敏感场所,520前完成排查,逐个场所详细登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确定治理标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2. 强化洼地消防安全管理。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部门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推动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等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检查。对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要求房屋所有者和业主,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措施和电动车三个决不能要求,对摸排发现10人以上的群租房,督促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五个必须要求,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施工现场,明确1名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防火巡查检查。

3. 加强重大隐患集中整治。对前期排查出尚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县公安消防部门按规定期限加快督促整改进程;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中新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依法下达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整改。6月底前,乡镇人民政府要集中挂牌督办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组织媒体曝光。

4. 深化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物业企业和单位业主。对摸排发现的弃管楼,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推动尽快拆除改造。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5. 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紧盯重要节庆,切实加强重点区域、敏感部位、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逐级落实责任,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期间消防安全。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1. 加强社会化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八进”工作,结合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大力开展学校师资力量培训,学校开学和放假前各进行1次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力争每个学校建立消防宣传活动室,10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知识读本确保70%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教育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通过举办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围绕畅通生命通道,增强自救技能主题,广泛发动公众参与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县工业和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消防宣传融入知名品牌产品宣传、销售环节充分发动网格员、村警、社区宣传大使和驻寺干部“四支力量”,每周至少开展1次进村入户入寺宣传。各部门、团体及企事业单位要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

2. 强化媒体宣传报道。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媒体宣传方案,结合春夏季节消防安全特点利用宣传栏、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消防信息,服务群众。深入开展百城广播联动行动,协调县电视台每月播出公益广告、滚动提示字幕不少于200条(次)开设消防电视栏目不少于1。县交通部门要利用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的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向乘客宣传消防应急常识。

3.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县公安消防部门做到有制度、有分工、有人员,实现实体化运作宣传。持续推动消防站、队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定期接待群众性参观体验;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做好春夏火灾防控,有效稳控社会面火灾形势。

(二)加强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部门要将春夏火灾防控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火灾事故追责问责力度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分重点、分阶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制定的春夏火灾防控实施方案请于4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1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宋茏柏 

 箱:songlongbais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