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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政办〔2016〕102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化隆县2016年度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05月2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县水务局制订的《化隆县2016年度防汛应急预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化隆县2016年度防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2016年防洪安全,做好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对洪水暴雨洪水导致的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在发生汛情时,全体职工能有条不紊地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时采取措施把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及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各类事故和重大事故险情等进行快速、有效正确、高效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制定本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2016年度化隆县境内河段汛期的全过程。

1. 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防洪 ,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防御历史上发生最严重洪水,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实现安全度汛。

  2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化隆县防汛工作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4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武警中队主要承担洪水期抢险救灾等攻坚任务。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化隆县境防汛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各乡镇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辖区河段的防汛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防汛工作。

2.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指挥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化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

  2.1.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

成立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水务局局长、人武部部长为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发改、财政局、水局、住建局、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卫局、农牧局、林业局、国土局、应急办、供销社、文体旅游局、气象局、水文站、武警中队、消防、电力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为成员单位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领导小组

2.1.2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1)在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化隆县全境的防汛工作。

2)负责拟定防汛减灾的地方性规章制度。

3)组织部署和检查化隆县境内防汛工作。

4)负责协调各乡镇组织调配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

5)负责督促各乡镇、村庄防汛队伍建设。

6)组织和制定防汛预案,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  (7)负责发布洪情、灾情通告。

8)负责执行防汛任务部队的协调、调配和保障工作。

9)组织灾后处置的有关协调工作。

2.1.3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部门要随时掌握水情、雨情、工情、汛情,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分析灾情发展趋势,制定防汛对策,积极做好沿黄灾害防治、防汛预案修订,负责做好应急抢险工程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加强防汛服务体系建设,并提出防汛工作措施和意见。

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监测,报告灾害信息,积极组织开展防御工作,负责移民搬迁、实物指标调查、登记、复核工作。

交通部门汛期要负责受灾区毁坏道路的快速修复,确保道路畅通,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保证抢险、救灾等运输车辆的及时调配。

民政部门安置、生活补贴、物资(床、帐篷)

供电部门要负责组织汛期电力设施的指挥抢修,保证汛期的电力供应。

气象部门要负责做好天气趋势的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长、中、短期气象预报和重要天气公告及旱情监测评估,力争做到预报准确及时,特别是对灾情天气要早报快报,全力做好气象服务。

财政、发改工业和商务、供销等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负责防汛救灾项目计划、资金筹措、物资供给;负责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积极做好防汛物资供应和必要的抢险物资储备,大力支持防汛工作。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要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汛的通信保障工作,并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确保通讯畅通。

部门要负责水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情发生后,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提供水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并积极做好重大疫情和疾病预防工作。

水文单位要负责水情监测预报、及时报告水情情况,全力服务防汛抗旱工作。

农牧业、林业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我县农业遭洪、旱等灾情信息,指导农牧业防汛和灾后农牧业救灾、恢复正常生产等工作。

宣传部门要及时做好防汛救灾宣传报道。

公安部门要负责维护灾区防汛救灾秩序和社会治安,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汛设施、干扰防汛工作正常进行的违法行为,做好防汛期间的治安管理和安全检查保卫工作,及时查处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武装部要负责组织一支防汛抢险应急队伍,遇到灾情,立即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调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全县中、小学的防汛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确保汛期安全;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均应根据防汛抗灾需要,积极服从服务于全县的防汛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团结抗灾。

2.1.4 县防汛抗旱办公室职责

  1)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组织防汛抗旱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3)负责县级常备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使用及调度工作。

4)做好防汛抗旱值班,及时掌握汛情、灾情,通报抗洪抢险情况,分析黄河防洪形势,并提出防洪抢险意见。

5)协调有关乡镇、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掌握各乡镇、单位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情况,并向上级汇总报告。

6)做好全县非工程措施警报系统的运用和管护,确保信息畅通。

7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旱工作。 

2.2 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化隆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的防汛工作各乡镇防汛办公室负责本辖区防汛日常工作。 

2.3其他防汛组织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防汛任务的单位,水库、电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汛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气象水文信息

(县气象、水文单位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当预报县内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前预警,通知乡镇做好相关准备。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大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内报到县防办。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县防汛成员单位及沿黄各乡镇要加强对黄河增流防灾重要性的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抗阻黄河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防汛指挥机构,要强化指挥职能,黄河防汛责任人要认真履职,督促各乡镇、村级快速充实防汛队伍和预警措施,一旦发生灾情,及时指挥县防汛抢险队抢险救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黄河防洪工程建设、应急度汛工程建设、汛期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堤防、引水口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相关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预案、滩区群众安全转移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对境内的险工、险段、水库、沟道及时进行排查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资储备。县乡两级要储备必需的防汛物,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防汛值班电话,确保通讯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加强政府防办、应急办及民政部门的信息采集报送联动机制,确保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3.2.2 洪水预警

1当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按照《水文情报预报规范》要求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办报告水位、流量变化信息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指挥决策提供依据。紧急情况下,水文部门按要求加报水情。

3险工险段、各大水库的乡镇应制定群众安全转移方案,由县政府组织审批并组织实施。

3.3 预警支持系统

3.3.1 防御洪水方案

  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洪水。

  2县级防汛预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凡经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的防汛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法规效力,各部门、乡镇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4 河道情况

黄河自海南州进入化隆县,由西向东流经我县南部。河道特点是苏只电站以上即将成为库区;苏只以上至公伯峡电站、康电站至李家峡电站之间河段河身逐渐放宽,河漫滩时宽时窄,河床宽浅且沿黄两岸都有村庄居住;公伯峡电站以上为库区。

5 防洪任务和防守重点

.1防洪任务

  鉴于龙羊峡水位上涨,黄河化隆县段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全县上下都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周密部署、工作上精心安排,分别按照黄河最大下泄2500m3/s流量的要求制定防洪标准和减灾方案,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紧密结合,确保安全度汛。

.2防洪重点

李家峡电站以下至甘都镇,公伯峡库区未搬迁住户、康电站库区是我们防守的重点,国土等部门应尽快制定群众搬迁、财产转移、异地安置、安置区防洪等预案,分别提出防洪标准和安置办法。

6 应急响应

根据河道状况、防汛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 提前搬迁受影响住户,停止工程建设的防汛工作总方针,坚持上游控制水量、分流人员的调度原则,结合人员巡堤、查险、抢险、排险等灵活的防汛措施,制定如下防汛应急对策。

.1 防汛工作侧重点与对策

依据以往黄河防汛工作的实战经验,黄河当以2500m3/s流量以上下泄时沿黄受影响住户、村庄搬迁是本年度黄河防汛工作的重点。

.1.1 分流受影响群众

根据气象防汛预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将可能受影响区人员财产全部搬迁,提前做好搬迁工作。 

.1.2 减少下泄流量 

报请地区防汛前线指挥部协调黄河防总减少龙羊峡水库下泄流量,以减轻压力。 

.1.3 主要应对措施如下

1)继续加强观测要做好防汛抢险的准备。

2)局部险情抢护。局部险情现象出现,此时要视情况及早组织清除。 

3)人员撤离。坚持以人为本,避免人员伤亡。适时组织撤离滩区居民,提早对可能受淹区域人员进行有组织撤离,同时做好安置工作。 

.1.4紧急汛情的应对措施 

1)加强洪水水位监测,各级指挥员要做好水情监测,科学准确判断每个节点的位置及其相互关系。各乡镇防汛领导小组要尽早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水情况。

  (2)重点守护。雄先乡下米乃海村、牙什尕镇沿黄村庄、群科镇沿黄村庄、甘都镇沿黄村庄及德恒隆乡沿黄村舍,当地镇政府县住建局、发改、公路段做好防护。

(3)下达紧急防汛令。当重大险情出现时,县、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紧急防汛令,动员一切力量防汛抢险。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好工程抢险、后勤保障、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 

.2 不同等级的应急行动

将应急响应和行动分为三级。级为较大事件;级为重大事件;级为特大事件。

.2.1 级应急响应(较大事件)

由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并启动级防汛应急预案。

6.22 Ⅱ级应急响应(重大事件)

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灾害发生乡镇政府组成现场指挥部,按照国家防洪法规行使权力,启动级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各项防洪减灾工作。

.2.3 级应急响应(特大事件)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县长主持会商,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立即启动级应急响应,同时将情况上报地区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现场组织指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相关乡镇防汛指挥抗旱机构,按照国家防洪法规行使权力,组织做好辖区内各项防洪救灾减灾工作。

.3抢险救灾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迅速调集防汛抗旱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指挥部命令武警中队抢险队伍和地方专业防汛抢险队按照抢险预案进行重大险情的抢护和救灾工作。

.4 安全防护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保证抢险队伍人员自身安全,为抢险人员配备救生衣、雨鞋、雨具、照明工具等相应防护用具。

.5 应急结束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将洪情控制或消除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7 应急保障

.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依法保障防汛通信畅通。出现突发事件后,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政府办、应急办、民政、国土、气象、水文等部门做好汛情、水情、灾情信息预测预报。

.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2 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减灾的义务。武警中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部队抢险队伍、乡镇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2.3 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2.4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用于抢险、救灾、群众转移车辆的及时调配。

.2.5 医疗保障

局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2.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2.7 物资保障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领导小组、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2.8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减灾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减灾的责任;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洪水期间,应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防汛技术专家要赶赴一线参加抢险救灾技术指导。

8 善后工作

发生洪灾时,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 救灾

1)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2)卫局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2 防汛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3 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4 防汛工作评价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应针对本年度黄河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以进一步做好下一年度防汛减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