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化隆县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简易调查结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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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化隆县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年0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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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关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依据《关于2026年上半年“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工作的通报》(东生〔2026〕84号)相关要求,我局联合自然资源局及相关乡镇对涉及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重点建设用地地块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简易调查工作。目前,5个地块的调查工作已按程序全部完成,现将调查结果予以公示。
联系人:化隆县生态环境局 苏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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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住两公”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简易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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