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认定指南(试行)》(青生发〔2024〕247号)、《关于2025年海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的通知》(东生〔2025〕131号)文件要求,按照《青海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认定指南(试行)的通知》《海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规划(2025-2030年)》要求,我局联合县住建局、农科局对我县2个乡镇18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调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认定工作,10月28日海东市生态环境局、海东市住建局和海东市农科局对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认定行政村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认定工作。现将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认定的行政村名单(18个)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7日,社会各界对认定村庄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人:苏峰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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