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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定化隆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公示
来源:    时间:2022年05月06日    

2022治超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治超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始终保持强有力的治超工作态势,加强部门联系,形成联合执法,开展了路面超载超限治理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根据省治超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对治超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化隆县货运企业实际情况,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全县范围货运企业进行了实地摸排,核查处19家源头治超企业,通过相关规定审核,1家铝业公司、1家水泥厂、1家采石场8家砂石料厂符合货运企业认定标准,其余砂料厂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且规模小、产量低,达不到货运源头认定企业的标准。鉴于以上情况,对重新认定的化隆县华夏水泥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作为2022年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现将名单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