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砂石上料废气、物料干燥、提升、筛分废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原料沥青沥青储罐、沥青混凝土搅拌系统、沥青混凝土成品下料口排放的废气分别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并在装卸料时配套设置洒水降尘设施,骨料仓采用三墙一顶厂房、雾炮除尘器洒水降尘、传输皮带采用封闭式处理等措施,车辆运输粉尘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降尘及严密遮盖运输车辆等措施。
2.严格落实水污染控制措施。生活污水主要是洗漱用水经厂区污水收集池收集后抽运至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认真落实噪声源的降噪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做好机械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认真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确保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设置危废暂存场所,并委托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统一处置。同时在危废收集、贮存、转运过程中应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
5.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做好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对工作。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按《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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