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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500吨植物油及植物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4年01月3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化隆县夏琼寺至牙什尕镇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新区

联系电话:0972-871247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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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500吨植物油及植物深加工建设项目

 

该项目位于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巴燕镇下卧力尕村56

 

隆穆鼎西北楼粮油加工有限公司

 

湖南娇果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巴燕镇下卧力尕村 56 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新购置植物油生产线1条、辣椒油生产线1条,主要包括搅拌桶、炒锅、灌装机、打包机等设备,能形成年产420吨植物油(其中120吨以成品植物油出售,300 吨用于生产辣椒油)及380吨辣椒油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为506.976万元,环保投资27.5万元,占总投资的5.4%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严格控制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严格落实做到8个100%;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应集中收集、回收利用、规范处置。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物料堆放采取防风、防雨、防嗮措施;临时堆放开挖土方采取密目防尘网遮盖,并定期洒水;气象预报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运输车辆限速行驶。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施工优化工程施工时间和方式,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减少施工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严格遵守工程施工的各项规定。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做好机械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确保项目周界噪声达标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土方不得乱堆乱放并在周边设置截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时要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优化临时占地布局,施工便道充分利用防汛道路、村道等现有道路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整理施工场地,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使恢复占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严格执行环评审批的生产工艺。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菜籽、辣椒等植物干燥、筛分、包装工序中产生的粉尘、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等。干燥、筛分、包装均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生产车间安装排风扇,定期通风,以减少车间内粉尘浓度;车间安装排气扇,定期通风,及时将无组织逸散粉尘排出车间,以减少车间内粉尘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