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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时间:2020年10月28日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指南》将根据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调整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化隆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以及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县政府领导;

2、县政府机构;

3、动态信息;

4、县政府人事任免;

5、县政府规章;

6、县政府文件(包括县政府文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7、提交县人大报告(包括: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8、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重大规划的意见征集);

9、财政预决算(财政预算、财政决算);

10、县政府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其他会议);

11、县政府重点工作;

12、应急管理(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急安全知识、应急工作动态);

13、重大建设项目;

14、行政事业收费;

15、县政府集中采购;

16、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统计月报、重要统计数据解读);

17、民生公益(扶贫开发、救灾抢险、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

18、新闻发布;

19、征地拆迁;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化隆县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化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longxian.gov.cn/)公开,另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化隆县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栏目,点击“依申请公开”,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点击“提交”,即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请务必提供正确、详细的信息,其中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要真实有效,以便被申请机关快速办理。

除特殊情况外,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的处理。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县政府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有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化隆县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化隆县巴燕镇东大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972-8712445

    传真:0972-871825

四、监督和申诉

(一)申请人认为县政府办公室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向监察机关举报。    

(二)申请人认为县政府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工作机构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