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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出台一部法规河湟文化保护有了法律“护身符”
来源:    时间:2021年08月31日    

8月26日,我市召开《海东市河湟文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发布会,全面解读《条例》的立法背景、起草经过和基本制度规范,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动《条例》顺利实施。市委副书记冯志刚参加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简松山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化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佐龙、市政府副市长王青沛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是全省首部为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制定的法律规范,《条例》的制定,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市委、市人大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战略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市委、市人大对保护传承弘扬河湟文化的有力践行。《条例》草案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海东市河湟文化保护工作进入了法治化、长效化轨道。

会议认为,要从坚定文化自信层面深刻认识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实施好《条例》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法治之举,是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方式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体的、现实的体现。实施好《条例》是打造河湟文化新高地的法治路径,是让河湟文化始终保持生机活力、确保文化育民惠民、提高文化软实力最稳定、最可靠的路径。实施好《条例》是弘扬海东精神的法治动能,对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河湟文化,进一步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弘扬海东精神、推动文化强市,有效凝聚海东各族群众保护黄河、保护河湟文化的“海东力量”,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海东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以系统思维全面落实《条例》规定,坚持《条例》是“保护性条例”的基本定向,自觉践行“文化保护”的立法宗旨,严格执行法规关于河湟文化规划编制、文化保护名录、传承人命名等规定,依法严格规范各类保护行为,用法律武器守牢河湟文化保护防线。坚持《条例》是“促进性条例”的价值取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自然生态建设与文化生态建设、文化保护区创建与文化转化利用、文化繁荣与民族团结进步有机结合,让河湟文化在传承、弘扬中产生更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坚持《条例》是“系统性条例”的实施导向,各县区及各部门要树立齐抓共管的“一盘棋”思想,切实负起法定职责,同时注重发挥好社会力量在保护河湟文化中的作用,进一步凝聚起人人参与河湟文化保护的合力。要以硬实举措增强法规实施效果,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河湟文化保护执法力度,切实保护河湟文物安全。要强化配套措施,对标《条例》,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的同时,对《条例》已有规定但较为原则、需要细化的,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以细化、实化、具体化。要强化人大监督,市人大和各县区人大要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强化专题培训,市、县区文体旅游广电部门要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分期分批组织各级干部和执法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使相关人员都能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运用《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强化宣传普及,采取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普及,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守法保护河湟文化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在《条例》贯彻实施中找准定位、扮好角色,坚决维护好《条例》权威、执行好《条例》规定、落实好《条例》精神,有力保障《条例》执行到位、落到实处。要完善保护体系,提高传承能力,抓紧制定河湟文化保护名录,建立河湟文化数据库,认真开展河湟文化遗产遗址的整体性保护、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工作,谋划建立立体化、全方位、体系化、个性化的河湟文化综合展示体系。要打造品牌活动,推动成果转化,持续推进“河湟文化+”联动发展,不断提升河湟文化艺术节、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沿黄河马拉松赛等活动与河湟文化的融合度。要积极参加各类对外文化旅游交流、展览展会活动和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让河湟文化“走出去”,把文旅投资“引进来”,让河湟文化成为建设“五个新海东”的强大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