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政〔2021〕95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韩秀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根据化委〔2021〕389号文件通知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韩秀梅同志任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马春云同志任县地方品牌产业培育促进局副局长
张德胜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雄兴同志任化隆巴燕加合经济园管委会综合部副部长。
免去:
韩秀梅同志县地方品牌产业培育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李雄兴同志群科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有德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马福龙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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