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LDQJT10-15
项目名称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实施主体
乐都区交通局
审批对象
申请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25条(主席令第19号2004修订)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日
承诺期限:10日
需提交的材料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 (二)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三)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 (四)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 (五)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六)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乐都区交通局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袁复三 电话:0972-862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