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乐公服第2017022号
一、办理依据
1.《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年满14周岁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2.1寸近照1张
3.填写《乐都区图书馆办理借书证登记手册》
四、收费标准
借书证押金50元。
五、挂失、补办及退证办法
(一)借书证如遗失,应立即拨打电话0972-7711058,若因未挂失或转借而发生冒用情况,应自负相关赔偿之责及其他后果;
(二)挂失后补办,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及1寸近照1张;
(三)退证时,请首先还清所借书刊,凭借书证、本人身份证及押金收据全额退还所交押金
六、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图书馆
地址:乐都区仓门街8号(工会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0972-7711058
七、注意事项
1.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持证人应对其借书证及所借文献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