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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服务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17年12月06日    

编号:乐公服第2017022号

一、办理依据

1.《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年满14周岁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2.1寸近照1张

3.填写《乐都区图书馆办理借书证登记手册》

四、收费标准

借书证押金50元。

五、挂失、补办及退证办法

(一)借书证如遗失,应立即拨打电话0972-7711058,若因未挂失或转借而发生冒用情况,应自负相关赔偿之责及其他后果;

(二)挂失后补办,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及1寸近照1张;

(三)退证时,请首先还清所借书刊,凭借书证、本人身份证及押金收据全额退还所交押金

六、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图书馆

地址:乐都区仓门街8号(工会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0972-7711058

七、注意事项

1.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持证人应对其借书证及所借文献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