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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服务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17年12月06日    

编号:乐公服第2017027号

一、办理依据

 海东市乐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乐都区2017年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卫〔2017〕112号)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一)项目地区

全区19个乡镇23个卫生院。

(二)目标人群

全区6-24月龄婴幼儿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户口簿

四、办理流程

1、婴幼儿满6个月龄,在乡(镇)卫生院进行初次体检(体检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血红蛋白),以后,分别在年满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时在乡(镇)卫生院各进行一次体检。乡(镇)卫生院负责记录每个婴儿总共4次体检记录,建立完整的“婴幼儿体检数据库”。完成初次体检,便开始喂养营养包,作为正常辅食喂养之外的营养补充。每天喂1包,直至婴儿满36个月。

2、婴幼儿编码

对纳入项目的婴幼儿要逐一进行编码,编码共9位,区2位,乡镇2位,村2位,婴幼儿编码为3位。乡镇的编码由区妇幼保健站负责编写(详见附表),村的编码和婴幼儿编码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编写。

为确保营养包覆盖率,使适时进入(满6个月-18月龄的婴幼儿)和适时退出(超过24个月的儿童)项目的婴幼儿准确无误,乡、村两级应对每个村0-24个月的婴幼儿作好准确记录。如婴幼儿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家长姓名、编码、联系电话等。每次监测时的儿童编码要与初入项目时确定的编码保持一致。村医也相应的将9位婴幼儿个人编码写在登记表和记录卡上。

五、办理时限

在户籍所在地卫生院办理,每月10号办理。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全区23个乡镇卫生院。

审核机构:乐都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审核机构联系电话:0972-8622293、。

投诉电话:0972-8622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