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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牺牲审批
来源:    时间:2015年04月26日    

项目编码

PAXMZ05-08

项目名称

因公牺牲审批

实施主体

海东市乐都区民政局

审批对象

现役军人、国家公职人员家属

设定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413 2011.07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29项(省政府101号令 2014.4.23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为3个月,承诺期限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45

需提交的材料

家属申请、原单位(部队)申请及证明材料、因公牺牲人员身份等基本材料(原工作单位、户口、身份证及号码)、其家属证明材料及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海东市乐都区民政局双拥办    联系人:权慧章   

联系电话:0972-862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