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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
来源:    时间:2019年06月10日    

 

事项名称

农机购置补贴

设定依据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申请条件

全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办理材料

购机者提供农村信用社卡号、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人机合影和铭牌照片等信息。

办理地点

乐都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大厅

办理机构

乐都区农机站

收费标准

办理时间

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30日,录入后15日内进行核查,再15日内通过财政转到一卡通内。

联系电话

0972-8621695

办事流程

购机者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惠农一折及购买单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提出购机申请,初审合格后,登录全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补贴对象确定后,将享受购置补贴有关信息作为政务公开内容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对价值较低的机具可将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

购机者凭区农机、财政部门确认盖章后的《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在20日内到补贴机具经销商处自主议价全额购机。

购机者持购机发票、企业供货表(2份)及相关资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提出补贴机具核查申请。区农机、财政部门组织专人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核实,并将已核实的购机者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购机者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区财政部门于次月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购机者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