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服务 > 公民 > 社会救助
寄宿生生活补助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17年12月06日    

编号:乐公服第2017004号

一、 办理依据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教字〔2017〕150号)

二、 办理对象及范围

“九义”阶段寄宿学生

三、 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学校上报名单→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雁塔区教育局审核→雁塔区财政局审核→拨付补助资金

五、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学生营养改善服务中心

地点: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

邮编:81079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972-8623950

传真号码:0972-8622376

投诉电话:0972-8623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