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乐公服第2017003号
一、办理依据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有关文件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证件
四、办理流程
1.持身份证、户口本及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证件到所在学校资助办审核,填写“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
2.学校资助中心信息录入人员录入信息。
3.办理资助卡。
五、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点: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
邮编:81079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972-8624066
投诉电话:0972-8624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