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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17年12月06日    

编号:乐公服第2017003号

一、办理依据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有关文件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证件

四、办理流程

1.持身份证、户口本及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证件到所在学校资助办审核,填写“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

2.学校资助中心信息录入人员录入信息。

3.办理资助卡。

五、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点: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

邮编:81079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972-8624066

投诉电话:0972-8624066